第二十章 讨好准丈母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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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县不关有丝绸和刺绣出名,花城楼也颇具江南的特色,伫立在繁华的地段,豪华的装修,高端的消费,对于那些穷屌丝,是望而止步的区域,甚至被神化了,是属县家庭成员财富的象征,一个月去一次的,是做小买卖的商人,若谈生意在花城楼摆宴席,一定是做大买卖的商人。若一年没自己掏腰包去吃饭的,是属县的底层穷屌丝,所以你想追求萌妹子或者富家小姐,来花城楼,搓一顿饭,基本成功一半了。而老板娘于心妍在属县有三五家,可见她是一个十足的富婆了。
蓝蝶衣是十足的富家千金,长得花容月貌,举止端庄。却被一个外来的穷屌丝姚丰,捞了便宜,与她成双成对了,让多少富家公子哥嫉妒和膜拜呀,丰哥哥果然厉害,在属县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姚少侠了。就算有妹子和富家小姐喜欢他,再找一个美貌和财富跟蓝蝶衣接近的女子恐怕难了。
姚丰挺知足的,论功力不及柳逸师兄,论财力更不及他,但是论媳妇漂亮的程度,他是有几分胜算的把握。他找了蓝蝶衣小姐,从一个穷屌丝直接跨入了富家公子哥的圈子,于心妍就一个女儿,不管,她将来把花城楼交给谁打理,姚丰也是身价不菲呀。
当然,姚丰的相貌和人品可以和柳逸媲美,都是少侠的作风。为人正直有担当,这些优点在他们的身上有体现出来,目前他除了回柳府看望师傅杨清风,吃住在花城楼了,这里有美女有美味,人生惬意呀。他也有孝心,偶尔请杨清风在花城楼小住几天,他跟蓝蝶衣伺候着他,杨清风,不喜欢喧闹的地方,觉得住在柳府方便。闲暇的时光在院子里面修炼剑法,或者小酢几杯。姚丰和柳逸都延续了师傅侠字的风骨,他很知足了,所以对物质的欲望不强,家常便饭足以。有时嘴馋了,赵倩会炒几个小菜孝敬他。
因为属县很繁华,当地子民有银子,每天来花城楼吃饭的客人很多,姚丰充当一个下人,给客人上茶呀,上菜等。虽然这些事不必他做,请伙计做,但是他也是闲着,能为花城楼效劳,就是帮助蓝蝶衣,他很愿意这么做。因为爱他不是语言,而是行动,为她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也为了讨未来的丈母娘欢心。
蓝蝶衣其实不舍得他做事,因为那是下人做的事,她未来的夫君,应该是花城楼的老板,怎么可以打杂呢?岂不是自己也得洗碗,因为她从小到大,是于心妍的心肝宝贝,不舍得她做一点家务,她出生时,花城楼就开了,她一直生活在富人的圈子,很多事她不必亲自去做,在家里有下人伺候着。至于为什么会喜欢姚丰,也许是上帝早已注定吧。
不嫌弃他没有银子,只是喜欢他好的人品和温和的性格。她娘曾经为她举办灯会节,就是为她寻找一个好夫君,想不到,她的愿望实现了。也许每一个怀春的少女心里住着一个英雄,只是她们对英雄的定义不同,她就是喜欢阳光有担当的男子。
“你忙一个上午了,休息下吧。”蓝蝶衣说道
“不累,不必休息。”姚丰回道
“我给你切了水果,尝尝吧。”
“是什么呀,葡萄吗?”
“是的,你可是未来花城楼的老板,不必做这些粗活。”
“好吧,我来陪着你吃葡萄。”
“嗯嗯,以后你觉得无聊去练剑吧。”
“只是于婶子忙不过来了,帮下她。”
“这么多年,她习惯了,能忙过来,不行多请一个伙计。”
“嗯嗯,别生气了,我以后不做这些粗活还不行吗,笑一个?”
“我哭一个给你看呗,呜呜。”
“你真逗,我吃的葡萄快喷了,你别说话了。”
“有那么难看吗?你还喷了。”
“不是难看,是你的话搞笑呀。”
姚丰带着蓝蝶衣拿出他的宝剑说道:“无趣吗?我练剑你看吧。”蓝蝶衣回道:“好呀,你剑法一流的。”
他修炼
“夺命剑”
出剑、挥剑......
持着宝剑飞檐走壁,然后一个转身,剑快速的刺出,让对手防不胜防。每一招,蓝蝶衣都是在旁边默默的欣赏,然后露出欣慰和欢喜的笑容。轻轻的说道:“丰哥哥,剑法大有进展,何时能超越柳逸公子呀。”他练得满头大汗,最后收剑,从半空平稳的落在地上。把剑插入剑鞘放入兵器房。
一会他沐浴好之后,换了一身衣裳,带着蓝蝶衣出去集市上转一转,买点蓝蝶衣喜欢的小礼物送给她。什么吃的桂花糕,或者发簪,或者香囊呀,都不是姚丰看好的,来到一个用泥巴捏小动物或者人的小摊位,请老板捏了一个蓝蝶衣和他的情侣泥偶。太像了,还可以上颜色黑色的头发等,蓝蝶衣非常喜欢,姚丰就把这个泥偶当作礼物送给她了。
为了照顾蓝蝶衣,他要背她回去,她说休息下,自己能走回去。就在附近的馄饨店,点了两碗馄饨。两个人吃得津津有味,彼此面对面坐着,吃几个馄饨,含情脉脉的凝视着对方,露出微微一笑。这对男才女貌多深情呀,让路过的单身汪多羡慕呀,这个恩爱绣的太低调而有内涵了。也有许多人看不懂,因为他们只是眼神的交流,没有肉麻的对白,更没有调情的动作。
姚丰想带她去看日出,但是现在是下午了,只能先带她去一个地方,也许她会喜欢,他牵着白色的骏马把蓝蝶衣拉上来,坐在他后面她双手抱着他的腰,她乌黑的头发在微风中摇曳着,她感觉好幸福。英俊的男人是她的依靠,也是他的灯塔,让她让感到很有安全感。
她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里,但是她知道一定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可以让她久久回味的地方,穿过树林,穿过小径,骏马奔腾着,他与她的心交融在一起了。这就是爱情,平平淡淡的生活,彼此喜欢迁就,一起享受阳光的沐浴,一起分担忧伤。在一起多久,都不会讨厌对方。
来到一个小山岗,姚丰先跳下了马,然后抱蓝蝶衣下来,好漂亮呀,整片山是映山红,好壮观呀。美不胜收,她有一种被感动到流泪的幸福,以为他不懂浪漫,原来他懂,只给了她,只要她想浪漫,他都会制造很多浪漫,只是为了讨好她。让她的记忆里多一点他的优越感。他摘了一朵映山红,插在她头发上。她笑了,笑得特别的甜。
不断的问他:“我好看吗?”他只是回道:“你特别的美,比映山红还要美丽。”
“真的吗?等我老了,你也会觉得我美吗?”蓝蝶衣害羞的说道
“是的,你在我心里一直那么美,美一辈子。”姚丰微笑的回道
“你会不变心吗?你不会喜欢上小姑娘吗?”
“不会呀,你在我心里永远是小姑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