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黑心害命,野林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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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反映说本书写了七万字不见主角修仙,我不确定修仙的定义如何,本书是古典仙侠,或者说“历史仙侠”更准确些,和主流的玄幻修真有点不同,主角**修炼杀人夺宝之类的情节不会太多,具体可参考南朝拙作《穿入聊斋》和《人神》,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前几天下了雨,道路显得泥泞,人走一会儿,浑身都沾染到泥巴,颇不好受。
“你这个贼奴才,走快点!”
官差张甲叱喝道,啪的,手起鞭落,狠狠地抽在江草齐身上。
鞭子加身的感觉真痛,江草齐嘴角都抽了抽,咬紧牙关忍住。
押送犯人流放,千山万水,风吹日晒,是个很苦的差事,被安排到这样的差事,没有人觉得开心。在路上,肆意虐待犯人出气是稀松平常的事——除非家属出了大价钱打点。
陈三郎给了两名官差红包,但红包里的钱少得可怜,一人才五十文。这点钱,打牙祭都不够。
本来想额外获得一笔丰厚收入的两名官差非常不爽,对待江草齐自是毫不客气。
但话说回来,就算陈家出再多的钱亦是打水漂。两名官差是被挑选出来的,昨晚他们就得到张幕僚的面授机宜,还各自得了一包银子:目的只有一个,在半路上找机会做掉江草齐。然后在外滞留一段时间,再大摇大摆返回泾县交差。
这个流程,对于他们来说驾轻就熟。
当前距离泾县还近,两人不敢下手,就继续走。**了,找地方吃喝。至于江草齐,只能等他们吃完了,捡些残羹冷饭果腹。
当天夜里,宿于一间路边小客栈,吃过晚饭,两名官差走到一边窃窃私语:“张哥,押送这个贱汉实在不耐烦,不如咱们提前下手,结果了这厮,然后去逍遥快活,岂不痛快?”
张甲道:“你有什么主意?”
李乙悄悄道:“这一带我很熟,西南十里外有一座野鬼林,荒无人烟,最适合下手。”
野鬼林!
听到这个名字,张甲吓了一跳,面色都有些变了:“那里可是乱葬岗,多年以来,不知扔多少死尸去那边,邪得很。据说生人进去,往往都出不来,否则怎么会叫做‘野鬼林’?”
李乙吞了口口水:“张哥,你我乃公门中人,正气凛然,不用怕那些脏东西。再说了,光天化日之下,能有什么问题?”
顿一顿,又道:“错过了野鬼林,再想找适宜的地点,就得数百里之外了。”
被他说得意动,张甲面有狠色:“好吧,就听你的。不过这姓江的是练家子,有些本事,我们得事先做多些准备才行,千万不要失手,坏了大人好事,那就难以交差。”
李乙得意一笑:“披枷带锁,纵然他有通天本事又如何?一不做,二不休,等会咱们再‘请’他滚一盆洗脚水,就是霸王再生,也得乖乖趴着。”
张甲竖起大拇指:“还是老弟办法多。”
很快,李乙就找店小二弄来一盆滚水,端到江草齐面前,砰的放下,皮笑肉不笑地道:“江草齐,今天爷心情好,伺候你洗脚。”
见这盆水热气腾腾,滚烫无比,双脚浸进去,还不被烫成猪蹄子?江草齐心思玲珑,双脚一并,不肯就范,怒道:“你们莫要欺人太甚!”
李乙不和他做口舌之争,伸出手去掰江草齐的脚,一定要按到滚水中。
江草齐练了二十多年功夫,岂是等闲?虽然手脚都戴了锁链,但还能做点小幅度的动作,奋起力气,左脚将大盆滚水踢倒在地。
滚水泼落,几滴水珠溅到李乙面上,烫得生疼,他勃然大怒,唰的拔出腰刀:“你这贱汉子,找死!”
张甲赶紧过来将他拦住:“不要冲动。”
要是在客栈将人犯杀死,事态就失控了,很难交差。
被拉到一边,李乙犹自愤愤不平。
张甲低声劝道:“明天带他到野鬼林,一刀结果,你何必跟一个将死的人怄气。”
“哼,也罢,就让他多安乐一个晚上。明天到了野鬼林,我要亲自下刀子。”
张甲乐得他出头,满口答应。
一夜无事,第二天凌晨时分,李乙就跳起来,挥动鞭子,赶江草齐上路。
天蒙蒙亮,路上行人罕见。走了一个时辰,路径越发偏僻荒芜,抬头四望,都是苍莽山林。
江草齐疑心大起:“两位官爷,怎地往这边走了?”
张甲喝道:“如何走,官爷自有分寸,轮不到你废话。”
又走了一个时辰,地面被过膝的野草覆盖住,基本找不到路了。野草丛中,一块块形状各异的石头横陈,像是隐藏在草丛里的怪兽,看着让人心慌。间或有乌鸦鸣叫,声音瘆人,心惊胆战。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一座黑黝黝的松树林出现,位于坡地之上,清一色的老松木,针叶成团,很是密实,阳光都照不进去。
林子边缘,一个个隆起的土包子。这些,都是坟茔。有坟地埋葬,其实还是好的,不少尸骸随便用草席之类的裹住,往地上一扔,日子久了,就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子。倘若骨架子被野兽践踏过,就四分五裂,变成一根根骨头。
野鬼林历史悠久,据说两百年前就形成了。那个时候群雄逐鹿,王朝更迭,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死的人多了,根本无从讲究,随意扔到一处就算。
于是有了野鬼林。
兵荒马乱的时代,人活着艰难,野兽也难,常常跑到林子来,撕咬吞噬人的尸体。饱食人肉,以至于有野兽成妖——当然,这都是市井坊间的传闻说法,具体真假不好说。
看见这一座凶恶的林子,张甲心里打鼓,眼勾勾望着李乙,意思是让他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