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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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自己承认的。不过你不必伤心,他当年只是被人陷害才沦落至此。”
达奚意是普桑难得的修灵奇才,达奚家族各位前辈长老对他也是赞赏有加,本想着族长之位非他莫属,谁知却因为嗜血症而断送了前程。
总所周知,嗜血症是一种十分罕见病。得此病者成年之后必须饮女子之血才可存活。
达奚家族对婚姻之事十分保守,家规中有严格的规定,达奚家族的男子一辈子只能有一个妻子,且未举行仪式之前不得有肌肤之亲。
嗜血症所需血液极多,若是只喝一个女子的血恐怕不够。但达奚意也不能违背家规,与多名女子发生关系。
由此,家族长老商议,得出了两个解决办法。第一,在家族中寻找已婚女子,让她们破例为达奚意供血。第二,在达奚意成年之后将其赶出家族,而族长之位再另择他人。
达奚仲只有两个儿子长子达奚意与次子达奚时。族长之位历来是传于与自己血缘关系最近的男子,若是达奚意被赶出达奚家族,那能继承族长之位的便只有达奚时。
达奚时是达奚意后妈馨怡的儿子,自小娇惯成性,霸道无理,其资质愚笨,不学无术,十岁之时连一层灵力都未修到。达奚家族若是交到这样一个人手中,怎么会有前途可言?
故而达奚仲并不支持第二种办法,他一心主张要将族长之位传于达奚意。
可馨怡却不是个省油的灯,她当时嫁给已经结过婚的达奚仲,便是为了她的族长之位。
她含辛茹苦在他身边十多年,忍受了那么多的流言蜚语,好不容易等到达奚时长大,达奚仲却要把族长之位传给那个身上流有神女谷血液的野孩子。馨怡怎能善罢甘休。
故而她设计杀了达奚仲,并将这一切推到达奚意身上。说是因为达奚仲欲将族长之位传给达奚时,达奚意一气之下将其杀害。
达奚意自换上嗜血症之后,心情郁闷,性情也有些变化,再加上馨怡捏造的许多证据,众人也便信了。
达奚意当时还是一入世未深的少年,哪里知道人心险恶。带得他了解一切之后,已被人认为是杀父的恶贼。无奈之下,远走他乡,来到灵洲。
“达奚意是个天才,只可惜命运不济,才会落得身败名裂的地步。”东方右叹了口气。
“既然如此,当初你为什么不救他?”非羽声音颤抖着,眼中已有了泪花。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既然决定让你活,必定有他的道理。”
“没有什么道理。小哥哥什么都比我好,他更应该活着。”
“你有何必如此呢?小奚也并没有死呀!”
“什么,你说什么?”
“他走后每个月都给我寄信,告诉我一定要将灵器铸出来。所以我才坚持到了现在。”
非羽心中燃起一丝希望,但随后又被脑海中一闪而过的记忆浇灭。
这是一个名叫达奚意的犯人送给我的。他试图越狱,被我一剑杀了。这是几天前李令意说过的话。小哥哥没有因为中毒而死,却被李令意这个奸贼给杀了。
在这世上,除了言寒,小奚是对自己最好的。若是不杀了李令意,怎对得起小奚舍身救自己的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