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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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等到从大洪沟村扭头出来,王雄都没缓过这口气来。王雄不是没杀过人,也不是心慈手软之辈。面对官兵敌将动手杀敌绝不含糊,可却从未见过如此的人间炼狱。
大洪沟是个小村落,人口并不算多,可即便如此,也足有一百多户人家,两三百号居民。整个小村真得说是鸡犬不留,没留下一个活口。黄土地都已经被鲜血染红,变成了一种诡异的棕红色。尸体已经被县里派人掩埋,只剩下墙上,地上,飞溅的鲜血还在诉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的惨案。整个大洪沟空无一人,变成了一座鬼村。
王雄有点犯傻了,他不怕两军阵前出生入死。可这无声的寂静,夹杂着阵阵东风,让他有点不寒而栗。
东风本是暖风,可此时吹在王雄身上,真比那大雪山里的西北风还要冰冷刺骨。他不知道会是什么人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事出必有因,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人会下如此重的杀手。屠村灭寨,这是绿林道都绝不会做的事情,绿林道讲究的是快意恩仇,但是祸不及妻儿。有杀父之仇不要紧,我等你的孩子长大练能耐,有朝一日你儿子学成了功夫找我报仇,把我杀了,那是我命里的定数,理当如此,这叫绿林道。当时趁着男人死了,杀害人家一家老小,断人家香烟子嗣,这种事说出去让人笑话,普天之下有头有脸的人物,人人都有权力出手惩治这种恶徒。这种事多的数不胜数,不论是单天长还是张起,哪怕就是这位家住大洪沟的屠剑,都派人,甚至是亲手处理这种事情。更何况可是这一村上下两三百口人,这得是多大的仇恨,才会让人下手毒辣到如此境地?此事一出,只要是有名有号之人,从今往后,再也别想过上一天安心日子。黑白两道的人物全要追查,不论是被哪方抓到,这个人想要痛痛快快受一刀之苦都不可能,恐怕要受不少的零碎罪。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人面对这两三百名毫无反抗之力的村民挥起屠刀?王雄想不通。
大洪沟已经变成了一片死地,就此打道回府又心有不甘。王雄此时更加想念赵学仁了,倘若有他在场,两人此时还能有个商量,可是如今赵学仁和雷再腾已经不知所踪。他们留下标志说要来大洪沟,可如今他们到底有没有来过大洪沟,何时到的,做了些什么,又是何时离开,一改无从知晓。甚至,这大洪沟既然没有留下一个活口,那自己的两个兄弟,有没有可能在这两三百人之内?王雄都不敢往那想,摇摇脑袋,把这个问题甩在脑后,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去思考下面的事。
大洪沟被灭,屠剑的家人无处可寻。这要是没了屠剑,那千里追风仙高远,恐怕也就不会出山。对了,高远,阳谷县!
王雄又找到一条线索,大洪沟距离阳谷县不过五百里,自己要是把那匹万里烟云照带来,半日可达。可此时没有宝马,就凭双腿跑起来也不过一天左右的路程,无非是辛苦一点而已。
那千里追风仙高远与屠剑是儿女亲家,本身两人又交情莫逆。高远的儿媳妇屠翠云无论如何也该知道家里和父亲的一点事情。王雄一念至此,再也不愿回头看这怨气冲天的大洪沟一眼,脚下加紧,赶奔阳谷县。
等到了阳谷县一看,王雄可傻了眼。这阳谷县跟大洪沟可不一样,大洪沟是个小村,就说人口不算少,可也不过一百多户。如果说人都在的话,屠剑家住哪里,一问便知。可这阳谷县可不一样,阳谷县是个县城,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这高远跟屠剑又截然不同。打听屠剑可以随意的询问,到哪都能放在明面上问:“您知道一位号称横臂拦江的老英雄,屠剑屠老爷子在哪住吗?”这话说出来光明正大。可要想问高远就不行了,在阳谷县路上随便抓一个行人问他:“您知道有个号称千里追风仙的偷王高远住哪吗?”这话没法问啊。还别说没人知道,就是有人知道,你前脚找到地方,后脚官人也就到了,偷王还能没人抓么?高远久居阳谷县,在此地没案。所以他住的地方,不一定有多隐蔽,但行事一定非常的低调。这人海茫茫,上哪去找啊。
王雄站在街上,走在这人流之中看着街面上川流不息,摩肩接踵的行人,真有点手足无措。就在这个时候,王雄就觉得自己肩膀被人蹭了一下,蹭自己这人肯定不是故意的,就是微微一碰。可也并没有停留,连句话都没说,等到王雄回头去看的时候,人群之中人头攒动,早就不知是谁了。
王雄继续看着这三街六市的买卖,反正也无从下手,索性就边走边看吧。阳谷县尽管是繁华,可毕竟有限。在这种县城里,能住得起大宅院的人物并不多,自己一个一个的排查,总能找到那位天下的偷王,千里追风仙高远。
眼看着不远处有个小酒铺,风吹酒幌乱晃荡。酒幌下立着一个大牌子,上写着三个大字“透瓶香”。
王雄一看,心说这个店名起的好。透瓶香透瓶香,透过瓶子还能闻香,可见这家的酒不薄。我这一天一夜从大洪沟赶到阳谷县,折腾的也不轻,先进去喝口酒,吃点菜,歇歇腿也是好的。再者说,茶馆酒肆这种地方是五方杂聚,三教九流都在其内,说不定就能探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想到这,王雄迈步就进了透瓶香,伙计殷勤接待,把王雄就让在了一张靠窗户的桌上,王雄要了两个酒菜,一个饭菜,又要了三两酒,这才落座。他背后背着金顶银鳞枪,进城上街多有不便,早在黑松林内就有小凤给缝了个枪套,把枪头罩住,此时倒也不算太过扎眼。
背着枪坐下多有不便,王雄就把这杆枪摘下来,靠着墙,立在窗边的墙边,自己就坐在窗前,这杆枪总在自己视线之内,距离不过半臂,以防有突发情况,自己好随时一伸手就能把枪抓在手里。
菜不错,酒也不薄。王雄自己一个人连吃带喝,还真解乏。两盅酒下肚,就觉得精神缓上来一些,也不着急走,凝神细听身边人高谈阔论。
突然间,就听见不远处一张桌上有个客人高喝一声:“我跟你们说!”王雄猛地一扭脸,看向那张桌。就见那桌上有个大汉,一脚踩在等着上,一手端着一大个酒碗,喝的面红耳赤。正跟同桌的几位高谈阔论:“咱们县东头,那位张寡妇,可真是漂亮,比领裙园的那几位姑娘还要漂亮!”
王雄微微一笑,扭头刚想喝酒,伸出去端酒杯的手就僵在了空中。
枪没了。
赶紧站起身形四下看,酒馆里面熙熙攘攘,三三两两的喝酒聊天。与片刻之前毫无分别,除了立在墙边的那杆枪,不见了。
王雄的这杆枪,有七尺多长。说是大枪,可并没有达到大枪的标准,真正的大枪长短总要在一丈开外,这杆枪实际属于是花枪,王雄的外号也因此就叫做“花枪”。可即便是七尺多长,立在墙边,离自己只有半臂远近。
王雄当时心里一惊,同时又一喜。惊的是自己仅仅是挪了一下眼神,听了一句闲话,枪就没了,这速度实在太快,简直令人发指喜的是在这阳谷县内,有如此偷技的人,恐怕不是那千里追风仙高远,也是他的徒子徒孙,自己此行一定能有所收获。
想到此处,伸手喊伙计结账,另一只手就往怀中掏钱。
伙计到了,王雄在怀里的这只手也拿不出来了。
不知何时,钱没了。不光钱没了,就连怀里古瑞能老爷子给的那个锦盒,锦盒里两颗千金难买的黑金丸,还有写给屠剑家人的那封信,全都不翼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