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七夕诗会(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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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榛一直很诧异,安石村这个小村庄,竟然能出一个如此贤惠淑良,气质与美貌双绝的才女。
看了看一旁玩泥巴的王石头,林榛觉得,祝初瑶一定是把小村庄的灵气全用光了,不然王石头怎么解释?
同样是一方水土养大的孩子,他们两之间的差距,比人和猪的差别都大。
思绪飘回,林榛看着祝初瑶,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行,不过说好,我可没那份与明月争辉的才情,到时候,要有人刁难我,你可得看着我点。”
祝初瑶轻轻掩嘴笑了笑,说道:“我相信小林哥你一定行的。”
一旁,捧着一把泥巴的王石头看着祝初瑶,认真地说道:“初瑶姐,你错了,村里的人都说林大哥不行!”
祝初瑶微红着脸,掩嘴偷笑,偷偷看着黑着脸的林榛,只有谈到这个话题,伶牙俐齿的小林哥才会哑口无言。
林榛对此次诗会并不报什么期待,更不打算抄几首大作扬名天下。
历史中,李白和杜甫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白居易也早已变态成名,成了萝莉控中写诗最好的一位,孟浩然寄情山水,不时抛出几首名震天下的大作。
林榛熟悉的几位诗人名垂史册,他若是敢抄,保不准就被那些读书人丢出去,挂在城门口示众。
他这次去,主要还是给祝初瑶打掩护。
试想,一位父母双亡,贤淑端庄,才学出众,美貌双绝的女子出现在七夕诗会,会引起多少浪荡才子的疯狂追逐?
就算不娶做正妻,也有无数人想一亲才女方泽。
而林榛的作用,就是乖乖站在祝初瑶一旁,阻挡这些人的靠近,做一个安静的挂件。
不过听说,这次的七夕诗会,乃是有江州最大的名门——洛家举办。
这个名门大到何种程度……
洛家家主的小妹,是当今圣上的宠妃,已经西去的老家主,乃是上任左相,六部众侍郎,洛家占了两位。听说最近后宫有变,洛家地位较之以前有所没落,可痩死的鲸鱼怎么都比虾米大,洛家还是江州当之无愧的第一。
要不是有张神医赠给他的活命丹,林榛可不想去这种人家举办的诗会。
原来窦华追求祝初瑶之时,大家都给窦华面子,现在窦大少爷偃旗息鼓,这些狂蜂浪蝶迫不及待的想要出来追求佳人。
至于林榛,谁也没把他当过一回事。
这些追求祝初瑶的名门世子,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林榛。
…
马车上,林榛不停地东捣捣西看看。
这种东西,林榛只在电视剧上看过,还是头一回坐。
半刻钟前,一辆宽大的马车停在了安石村门口,车夫恭恭敬敬地在一旁等候着。
林榛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江州不少人,曾经受过安石村老先生的指点,加上祝初瑶自身的才学,还是很受人尊敬。
广邗城只在杨陵县旁,半个时辰的工夫就到了。
时间尚早,祝初瑶决定先不去洛府,趁着七夕,集市热闹,她想要逛一逛久违的广邗城。
走在人挤人的街上,林榛拉着王石头步步紧跟佳人,首府就是首府,哪里是杨陵县可比的。
若是在这里走丢了,林榛觉得,他一定找不到回安石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