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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野蛮

作品:《 从史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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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的故事都是事后编出来的。这样的故事对解释历史和掩饰真相有很多好处。

林实觉得自己也需要这样一个故事给将来可能出现的东西打个伏笔。

此时气氛正好。

这个世界刚发展到泛神论阶段,就是人们以为世界上的大多数东西都是有神控制的,而且控制的神还不止一个。这表示人们还很蒙昧,这也表示大家也更容易接受各种神话精灵之类的东西。

林实将精灵出现的故事讲得和聊斋一样。他将精灵怎么收服老虎,怎么招手唤来两头麋鹿,怎么将他送到大雁之中让他猎取大雁等等说得活灵活现,还在这些讲述里加入了一些电影里的元素,直把身边所有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他在故事里面还加入了精灵救了他之后,用了神奇的法术教了他很多东西情节。

但听众明显没有把这当成重点,他们只是好奇精灵本身,对麋鹿,或者被扭断脖子的大雁的兴趣也比对这个兴趣大。

在认知有限的人的脑袋里,知识是没有深度的。他们自然也不会在意知识的作用。

对于这个结果,林实反而很满意。要是这个时候大家都好奇精灵教了他什么,他可能要费更多口舌去解释。

老姆看着众人的反应,再看看大雁和麋鹿沉吟半响:“大雁烤了。麋鹿放走。我们从今日开始不再猎杀麋鹿。”

众人理所当然的应诺。

这个结论林实有些不太满意。这个时代麋鹿还没有到濒危,现在就禁止猎杀,反而会让部落的人少一种肉食来源。而且他也不想这两头鹿放了。

林实道:“老姆,精灵没有说我们不能吃麋鹿,实际上,它说着两头鹿就是送给我们吃的。精灵只说让我们不杀幼鹿孕鹿,不赶尽杀绝就好了。这样吧,我先杀一头。另一头我留着有用,就先不杀了。精灵送的麋鹿,味道说不定更好。”

林实骑回来这头是体型比较大的公鹿,体长两米有余,肩高接近一米三,体型和马差不多。同时它性子比较沉稳,没有那么怕人,林实想留它当牲口用。

后世的经验表明,麋鹿可能驯化不了。但林实和它关系亲密,驱使并没有问题。有牲口帮助,相信做事的效率都能提高不少。

见林实做了决定,老姆点头同意。

几个男人过来按住要杀那头麋鹿,领椿用骨矛刺入麋鹿脖子中,跟着便按着林实往鲜血喷涌的伤口上凑。

猎杀猎物的第一口鲜血,功臣才有喝的荣耀。

林实脑袋被按过去,面对喷涌过来的腥臭味,挣扎了几次才挣脱出来,站起来后差点喘不过气来。

众人满是不解。第一口血最长力气和勇气,人人以能喝到为荣耀,林实这是做什么?

林实自己也是无语的,喝生血有多少寄生虫啊,但一时间扭转大家的观念也不容易,他灵光一闪道:“精灵说,兽血煮熟之后更能补充力气。那个谁,拿竹筒来。”

有人找来竹筒,一连装了几筒也没有装完。其他男人嘻嘻笑着,依旧轮流用嘴去接。

暮色出现,火光在山洞外亮了起来,大家兴奋分肉烤食,如同过节一般。

林实将兽血煮熟,先献给老姆品尝,再给身边人分食,剩余小半筒的时候,却拿到了老树下,用小树枝夹子喂给风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