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痛失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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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个屁啊,不出声你会死吗?”王靳新推搡了我一把。
“我为你唱歌派遣忧伤,你怎么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我嘟嘟嘴,翻了个白眼。
“你确定你不是看,我给你背黑锅,开心得无法自已。”王靳新一语中的。
“我确定。”我点点头,仰脖真诚地望着他。
王靳新哪哪儿都好,就是眼光太毒。
“这个人情,你打算怎么还啊?”王靳新一米九三的个子,好像随时能把我提拉起来。
“我为啥还你啊?还不是我自己聪明机智,能言善辩,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说完我赶紧小跑两步,离他远远的。
“你能要点儿脸不?唐唐。”王靳新这声唐唐,喊得楼道里都是回声。
“呦呦呦,真生气啦?连我大名都叫上啦。”我嬉皮笑脸,肉把五官都拧在了一起。
“这个恩情,你必,须,还。”王靳新说的一字一顿,斩钉截铁。
“你说咋还?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了。”我说着张开双臂,向王靳新飞奔而来。
“你别来恶心我,嬉皮笑脸无效。”王靳新果然是一把,嫌弃地把我推开。
“那你想咋地?你说你想咋滴。”我回归本真。
“你帮我养狗,每天早上溜溜它。不用养太久,就一个月左右吧。”王靳新说这话时,像是蓄谋已久。
又是老谋深算一狐狸。
“哈哈哈,你笑死我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家就没狗,你让我天天早晨,溜你吗?”我嬉皮笑脸地说着,抬脚想拍拍王靳新的头,可是他太高了。
“咱俩走一起,是谁溜谁呀?就你这小个头,能不能搞搞清楚?”王靳新拍拍我油油的脑袋。
“聊天就聊天,别带人身攻击昂。”我连忙整理发型,我需要这些头发帮我遮住我的大脸。
“养狗,你帮我养狗,今天这事儿,咋俩就一笔勾销了。此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教导主任知。”王靳新指指天,指指地,指指我,指指他自己,指指厕所。
“哎呀妈呀。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知道这事儿的人,还真不少呢。”我数了数,认真地回答他。
“那你是……答应了?”王靳新看着我。
“并没有。”脖子仰头仰的有些酸痛,我低下头,不再看他,看路。
“我没跟你开玩笑。我徒弟要回老家几天,他家狗没人管,但是你知道我狗毛过敏,这个忙你不帮也得帮。”王靳新这话说的言词恳切,情真意切,在理儿。
“我也没跟你开玩笑。帮人也得量力而行,你狗毛过敏就让他找别人啊。”我也是很有原则的人。
“不行,这个徒弟的忙,必须帮。”王靳新说着脸上荡漾起微笑。
“你这个徒弟……男孩儿女孩儿?”我一时泛起好奇心。
“男孩儿,我发誓。”说着王靳新真的伸出三根手指。
“我随口一问,你这么紧张,干啥呀?”
王靳新怎么看怎么像心里有鬼。
“我不紧张啊,我哪有紧张啊?你要是能帮我这个忙,哥们我以后罩着你。”王靳新说着拍拍我肩膀。
“还有啥别的好处不?”对我来说,他这个好处说了也和没说一样。
“我带你去认识认识,咱们学校篮球队队长。我还可以带你去他家抱狗狗,我敢说,这是咱们学校99%的女孩儿的梦想。”
“打住。首先,我对篮球不敢兴趣。其次,我也没听说过什么篮球队队长。”我打断王靳新的滔滔不绝,口若悬河。
“你怎么这么孤陋寡闻?”
“我愿意,你管得着吗?”我双手一背,谁都不理。
“这个忙,你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王靳新勾勾小手指把我提拉回来。
“为啥呀?你还剥夺我人身自由权了啊?”我整整校服外套的外领。“小心点儿,你那大猪蹄子,再把我校服领子给摸油喽。”
“人身自由权不是这么用的。”王靳新又是砸砸我的头。
“我愿意怎么用就怎么用,管得着吗你?哪凉快哪呆着去。”我赶紧小跑几步,逃离魔爪。
“你不去会后悔的。”王靳新拿手指着我,在楼道里大喊。
“我去了才后悔。”我不甘示弱地回敬。
“你这次不去,真的会后悔的,我有预感。”王大仙掐指一算,料事如神。
“少在这跟我整这,玄之又玄的东西。我不是不想帮你,我真的不能帮你养狗。”走进教室我就没有啥怕的了。
反正王靳新又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我使用学校暴力。
“为啥啊?”王靳新问。
“不为啥。”我依旧是很认真地看路,一步两步。
“你总得给我个理由。”王靳新穷追不舍。
“没有理由。”我蔫下来。
“我数到三,好,一。”王靳新说着伸出食指。
“给你理由。我也给你指条明路,小灵通啵闷闷喜欢狗,而且对狗毛不过敏。”我一屁股坐在座位上,指了指前桌趴在桌子上睡觉,不省人事儿的小灵通啵闷闷。
不可避免的,记忆的线又开始拉扯我的神经。
想起六年级刚刚毕业那会儿,朋友送给我一只小金毛,我喜欢得不得了。
那时的我已经不经常去小区下面的篮球场了。
本来我以为,那个男孩子可能是唯一一个可以和我做朋友的人。
那个已经太多年没有见过,那个留着蘑菇头,穿着花仙子红色短袖的奇奇怪怪的小男孩。
“我会对你负责的。”像是被记忆的海风吹了很远很远,连同那个男孩子原本就不太清晰的脸。
他终究还是没有让人过目不忘的惊艳。
为什么我会对那一句“我会对你负责的。”耿耿于怀呢?
那么小的我,还不懂得“我会对你负责的。”真正的含义。
但是六年级结束以后,当我第一次有了一只小金毛,我忽然很想带它去篮球场。
这只小金毛是我的第二个朋友。
从幼儿园到小学毕业,我只有过这两个朋友。
一个是六岁的那个午后,许诺给我一个惊喜的小男孩。
他的白色运动鞋那么脏,我却喜欢他的小手牵着我的小手,虽然打完篮球的小手,同样脏兮兮的。
另一个就是刚刚来我家,只有一周的小金毛。
我给它取名叫笨笨,还让妈妈买回来了一个刻着笨笨名字的小项圈。
同样的一个午后。
阳光在草地上平铺直述。
笨笨一头扎紧草地里,它在里面撒欢,和这些一动不动的小草玩得不亦乐乎。
上午刚刚下过雨,草地里都是泥巴,我看着笨笨在泥里面打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