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勺是个好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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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郑暮征答应了以后愿意帮忙送信,但是季一勺并不能原谅他背着自己接私活的事。
“不管是老大爷、老大娘,七岁孩童三岁儿,居家寡妇还是在外游子,能挣这份写信钱的人只有你家掌柜我,明白了吗?”
“知道了知道了。”郑暮征无奈答应着。
本是想与她说一说那老人和他女婿的事的,没想到就被她揪住了写信一事不放。
着实是难以理解这人究竟在想些什么。
“这封信,送到隔壁弯水村去,收摊前回来。”季一勺冷冰冰地吩咐着。
季一勺拿过她手上的信件,便立马走了,生怕又要挨她一顿骂。
这些日子送的书信,大部分都可以叫口信,尤其是那些稍远的,多是因为人没有时间,赶不及去传信,才拜托铺子以传信的形式来递个信去。
而这些信,字也少得很,最多不超过二十个字,赚的也就是个跑腿的钱,甚是不易。
可开张做生意,自然不能因为挣得少就将人拒之门外,更何况,现在的情况,已经比之前三两天都接不到生意好很多了。
或许就是因为农忙,大家都没时间传信送消息,也只能勉强出点钱图个便利了。
遇到些不识字的,郑暮征便会为他解释一番信中所写的内容,算是将信件真正传送到了。
庄稼人们都在地里忙活,季一勺的心思也忙活了起来。
总是吃面,当然是会腻的。
等感觉到腻的时候,肚子里的蛔虫自然而然就活泛了起来,什么好吃的都钻到了自己的脑子里,想都来不及想。
因而,等郑暮征回来时,看见的便是自家掌柜的坐在桌案前,吃的不是隔壁壮哥的面,而是一碗饭,上面盛满了菜和肉。
那吃相,跟那日在满月宴上一模一样。
汤汤水水总是不能满足人的胃口,总得沾些油水,才能让人分为开胃。
“你回来了,快来,我给你留饭了!”
她一面抬头对他说话,一面嘴里不住地嚼着饭菜,舍不得停下的感觉,说话也有些含糊不清。
郑暮征看留着的那碗饭,满是挺满的,可怎么看,都比她吃的那碗分量少些,好似被人挑走了精华一般。
郑暮征微微一抬眸,就看见某人老鼠见了猫似的缩了回去,甚是心虚的样子。
心中气又无奈,郑暮征捧起碗,亦是大口吃了起来。
男子本就胃口大些,更何况他走了那么远的路去送信,体力消耗颇大,自然吃得也多些。
不一会儿,碗便见底了。
他擦擦嘴,没想到自家竟然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步,一碗普通的饭菜都吃的这么香。
他心中叹了口气,要将碗放下,又被他家掌柜的使唤着去干活。
“把这两口碗送回前面那条街卖豆腐那家去,这饭从他家买的。不还,下次可就吃不到了啊。”
郑暮征咬咬牙,只能照办。
两个人都吃了,凭什么让自己去送!
他的腿还酸着呢!
不过,还是有好报的。
等他还了碗回来,就看到桌上垫了块布,上面放着两个白花花的包子!
“你可别说我饿着你啊,这些算是我偷吃你碗里菜的补偿吧。”季一勺斜着身跟他说话,不敢看他眼睛的样子。
可好歹算是加餐了。
郑暮征肚子里也确实还有些空,便拿起包子啃了下去。
咬了第一口,鼻子又有些微酸。
娘的,这是个菜包!
她偷吃的可全是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