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王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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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陆家港的繁华,其从平山县域划分出去,并被当做新的临海郡郡城,与平山县城在地理位置上相靠拢,就隔了一条街。
第二天,三个身影出现在整个皇朝都比较出名的平山县城街头。
一个男子剑眉星目,英气招展,身材健美,俊美逼人,即便满身尘土,亦引得许多少女频频观望,暗送秋波。还有一个五大三粗,一脸络腮胡,身高体壮,肌肉结实,扛着一把生锈的巨锤,给人一种压迫感。两人身后跟着一个少年,脸上稚气明显,布满雀斑,眉毛粗厚,一头长发随意披散。
这三人自然是金玉花、杨二娘、陆长明了。
混迹多年镖客生涯,金玉花二人自然干了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外貌伪装是最基本的技巧。
陆长明在二人的帮助下,模样大变,除非是非常熟悉他的人,否则完全看不出他的身份。
三人都是极为常见的镖客着装,粗布衣服,面色略显疲惫,一副刚刚劳累奔波后的样子。
“直接去县令府!”陆长明对着金玉花说,他对平山县城并不熟悉。
很快,三人就来到一座府邸外,一丈长的横匾上雕刻有‘王府’二字,光是远远看一眼,就能发现其与周围的建筑有着明显的区别,要高大上不少。
三人来到府邸大门,异常醒目,直接被阻挡在外。
“你们有何事?”一个似乎是守卫首领的人听见动静,从里间走出,紧握长刀,目光审视着三人。
“劳烦通报县令大人一声,就说是故人之子来访!你把这页纸交给他,他一定会明白!”陆长明上前,笑着抱拳,随即递过一张纸。
这个首领闻言本面露不耐烦,挥手就欲让陆长明滚蛋,毕竟如他这般说的太多了,他早已见怪不怪。
这时,陆长明又递出一个小袋子,他动作一顿,旋即轻车熟路地接过打开一看,里面装有黄灿灿的金子。
“五十两黄金?!”这人大致扫了一眼,隐晦地吞口唾沫。他一个月的俸禄也才不到十两黄金,这一下就相当于半年的收入,而且还不用交税。
当他再次看三人的时候,眼神都变了,就像在看家人一样。
“咳咳!”他干咳一声,才笑容可亲地点点头说:“你们在这等我一会。”
说完,他便拿着陆长明那张纸回到府中。
没过多久,一个面色儒雅,留有长须的方脸中年男子快步走了出来,威严十足的双目中隐隐显现一丝惊喜。
这人便是平山县令王仲。
他身后跟着的是那个守卫首领,此时这人看向三人的眼神又变了,充满了懊悔之色。
王仲,出身一个落魄的官府世家,喜好吟诗,与陆长明的父亲趣味相投,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成为至交好友,经常书信来往,交流诗文。
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整日打打杀杀的。
后来他能坐上平山县令的位置,陆长明的父亲功不可没。
之前陆长明递上的那张纸上,便是他模仿父亲的字迹,写着两人曾经合力作出的诗之一。
那个倒霉蛋因为要牢记家族的传承功法,经常进入父亲的书房,所以才发现了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