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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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晦暗,但还没有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除了远处隐约可见的装甲车的大灯,天上不时爆裂的烟花也照亮了这片充满罪恶的大地。
已经听不到装甲车发动机的轰鸣,伙伴们也安静下来了,呜咽的风声伴在阚良的左右。他仔细听去,还能听到一阵阵僵尸们发出的意义不明的低沉吼声,这是多么完美的恐怖场景呀。
借着天空烟花的闪光,阚良向前方望去,这是一个典型的加拿大小镇,由于地广人稀,这座离绿城不远的小镇零星座落着几十栋建筑,各个建筑之间间距相当大。这里已经破败很久了,没有任何灯光,只是黑沉沉的一片。
他所在的位置是一条临近镇区的大街,大街上空空荡荡,隔着寒风偶尔卷起的碎纸片,阚良看到大街的尽头那只孤零零的僵尸,他右手提着长刀慢慢的向僵尸走去。
长刀长约一米,大概有两公斤重,它并不是名品,没有名字。但是刀身亮如秋水,反射着天空烟花的闪光,仅从这点就可以看出,它足以称得上精品。
越来越近,阚良慢慢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同时,他把长刀举起,在空中缓缓的做出劈砍的动作,以适应长刀的重量。
这不是什么高深的刀法,只是阚良的本能。出发之前,他也很想做点更充分点的准备,比如购买一些基础但实用的武学心法步法等。但是无奈他的囊中羞涩,胸口的无底洞吞掉了他所有的财富。
更近了一些,阚良稍停了一下脚步,简单活动下身体,权当做下热身,以防止等下的捕杀中会因为肌肉伸展不开而影响发挥。
不远处观战的陈小明不懂这些,他小声的问金闪道:“金哥,良哥怎么不往前走了,他是不是害怕了?”
金闪冒险无数次,虽然到现在他仍然还只是中级猎魂人,但是他观战的经验确实丰富,有不少跟他一起冒险的队友现在已经是高级猎魂人,甚至还有一些都已经升到猎魂者的级别了。他跟着那些有天分的高手,没少见识他们搏杀的场面,所以知道阚良这不是害怕,只是过于小心谨慎。
不过金闪并不愿意看阚良在几人面前出风头,因此他没有跟陈小明点破,哂笑道:“只是一只僵尸而已,有什么好害怕的。”
陈小明没有经历过这些,只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僵尸,对那些恐怖的形象当然害怕。他心里懂金闪说话的意思,只是却做不到,身体颤抖紧张的看着与僵尸越来越近的阚良,暗自替他加油。
阚良没有听到身后伙伴的对话,即使听到他也没空理会,他现的全部的心思都放眼前这只僵尸的身上。
天空中烟花的闪光让他能看僵尸的全貌,这是一只高大肥胖的白人男性僵尸。目测身高至少有一米九以上,比一米七五的阚良高出将近一头。体重最少有一百五十公斤,是阚良的两倍,它那一身明晃晃的肥肉随着身体的摆动而不断颤动。
阚良看的出来,这只僵尸生前一定是一个极为健壮的家伙,它的死因应该是被同类啃去了一半的脖子。
可能是感受到了危险,烟花暂时熄灭的时候,僵尸把头低下,无神的双眼盯着阚良。也许是没有遇到那只首领僵尸的缘故,这只僵尸还不能抵抗观看烟花的本能,在烟花又一次升起的时候,它也跟着抬起头继续观看天空中的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