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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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雨,来的快,去的也快,不一会儿,它就停了。
雨后的空气变得异常清新,我的心情也好像被这场春雨洗涤了,一种明朗的感觉在体内滋长起来。
从来没有感受过友情温暖的我,这一刻,我感受了。
从来没有体验过干架流血的我,这一刻,我体验了。
忽然间发现,这种感觉,真的挺好。
相比从前的孤单落寞,如今的这种热血豪情,原来是这样的让人幸福,即便我身受了重伤,但我依然觉得值,我没有感觉疼,只感觉痛快,这才是年轻人该有的状态,这,才算得上是真男人。
虽然,此刻我走路依旧蹒跚着,但内心却豪放着,我懒得去医院了,也不想去学校,一路瞎逛,不知不觉,我来到了苏雪静住的那栋小洋楼前,坐在洋楼对面的长板凳上,望着二楼那个映出灯光的房间,我突然舍不得离开了。
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中学时代的种种场景,那些年暗恋的日子,苦中带着点甜,即便每天都要面对同学们对我的嫌恶目光,但每天去学校依旧有个期待,每天进教室第一件事,就是先看看苏雪静的座位,看她有没有来,只要能看到她,我心里就会有满足感。
如今,时过境迁,苏雪静还是那个纯洁美好的女神,可我在她心里却成了内心扭曲的混子,我一直欠她一个解释,就算曾经机会摆在我面前,我都没有解开那个误会,那个时候,我觉得苏雪静怎么误会我都没事,只要她不和王亚东扯上恩怨就行,只要她过的安宁就好。
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此时此刻,我突然好想跟她说清楚一切,我不想藏着这份憋屈过一辈子,我不想让这个曾把我当成学习榜样的女神一世都误会我,看不起我。
或许,那次的跳楼是真的改变了我。
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吴赖。
从前,我凡事都忍耐。冷眼,嘲讽,侮辱,挨打,甚至连蛋疼的误会,我都默默的承受,那种滋味,很压抑,压抑到一爆发就无可收拾,最后靠自杀来解脱自己。
死过一回了,我也想通了,凡事我都要勇敢面对,我不会忍了,我要坦荡荡的活着,那么,今天既然来到了这里,我就该和苏雪静把一切都说清楚,这样想着,我的眼睛竟然慢慢的合上了,也许是身体太疲惫了,也许是想开了释然了,我竟然在长板凳上睡着了。
整个晚上,我都蜷缩在凳上,不省人事。
早上,清晨的微光洒在我身上,一股寒气猛然袭来,冷的我不自觉打了个哆嗦,我立马从梦中惊醒,醒来全身胀痛,又冷,不过,我内心却暖和,甚至激动,想到马上能和苏雪静解开所有误会,精神就倍加振奋。
我理了理帽子,整了整衣服,然后躲在一棵小树后,盯着那栋小洋楼的前门,等待苏雪静出来。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的清晨更是万物复苏的最佳时间,所有生物都生机勃勃,而此刻的我,也感觉重生了一般,心里清亮又欢快,即使是等待,也感觉那么的美好。
一小时后,小洋楼的大门终于开了,我期待的人终于从那扇门里走了出来,今天的苏雪静,看起来格外的清纯美丽,白色的线衫穿在她身上衬得她皮肤更加白嫩,黑黑的眸子,红润的唇,一袭秀发披肩,简直美呆了。
我一时间都看愣神了,以至于把刚刚酝酿了一早上的词都给忘光了,我连忙拍拍脑袋,琢磨着等下要说的话,琢磨好了,我又整了下衣服,弄了下帽子,然后才迈出脚,准备跟苏雪静说清一切。
可是,我刚从树后钻出来,就看到,一辆自行车横空杀出,以一个十分霸气潇洒的姿势挡在了苏雪静的前面,自行车上的男生,高大英俊,满面阳光,他朝苏雪静微微的甩了下头,苏雪静立马配合的跳上了自行车后座,她的脸上,笑容温婉,洋溢着幸福。
随即,英俊男快速的踩上了脚踏,自行车轻快的驶走,他们两个,组成了一幅青春活力的幸福画面。
而我,还呆呆的杵在小树旁边,感觉心像被掏空了一块,痛的我呼吸都有点不畅了,甚至,我的眼睛都开始模糊了,眼泪氤氲。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是很难受,就像朵朵送我的钢笔被人抢走了那样,胸闷,窒息。
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只不过是我曾经暗恋的女神找到了一个情投意合的男朋友,我不该为她高兴吗?难道,我对苏雪静真的有期待?我还心存侥幸,想得到女神的青睐?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越想,心越绞着痛。
曾经,我以为我只是单纯的暗恋她,我连白日梦都没做过,我从没对她心存幻想。
可直到此时此刻,我才忽然恍然,原来,在中学时代,我拼命的努力读书,不光是为了将来有出息,也是想以苏雪静为目标,争取和她考上同一所大学。原来,害怕挨打的我敢和王亚东作对,也不光是为了所谓的正义和狗屁的良心,是我不忍心看到苏雪静受到伤害。原来,我那几天悄无声息的跟在她身后,也不光是害怕她被王亚东报复,或许只是为了偷偷的看看她。
原来,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因为,我这只癞蛤蟆真的想吃天鹅肉。
想到这,我不由的露出了自嘲的苦笑,就像朵朵说的,我这个丑八怪,注定没女人喜欢,我有什么资格去惦记苏雪静那样的女神,人家性格好,长得好,家庭好,读的大学好,什么都好,而我有什么?我算什么?
我知道,我错了,我根本没有资格对她心存幻想,如今她找到了心仪的男生,我应该祝福她,可为什么心口还是像缺了什么,这样的痛。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随即,我便迈开了步子,离开了这里。
双脚像被拴了铁锤,好重好重,每一步,都走得那么吃力。
走了许久,走到了一家小饭馆,我情不自禁的进了里面,找了个角落位子,点了两个小菜,要了两瓶啤酒。
第一次喝酒,只为浇灭心中的愁绪,都说酒能麻醉神经,让人没有痛苦,可我喝了两杯下去,心反而更痛,一瓶下去,头就晕的不行了,但心还是痛,等我咬着牙喝完两瓶,我的脑袋就开始糊涂了,昏昏沉沉,趴在桌上眯了好一会儿,我才结了账,混混沌沌的出了饭馆。
外面的空气很新鲜,我浑噩的思维终于有了一丝清醒,但走起路来,身体还是有点轻飘飘,双腿有些发软,胸口依旧闷闷的,想吐,吐不出来。我干脆加快脚步,摇晃着快步走,走到一家网吧门口,碰巧遇到了从网吧里面出来的美男子和泥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