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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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野的话让丁费思一哆嗦,她幽幽道,
“我还是不看了。”
祝野轻笑一声,
“下来吧,哥哥要写点东西,签了保密协议,你不能看。”
丁费思遗憾道,
“好吧。”
丁费思拿了电脑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开始敲影视化的剧本,写几下抬头看他一眼,而祝野始终垂目看着自己的屏幕。
丁费思写到毕业礼的时候,忽然嘴角微弯,想起了什么。
高三将高考的前一个晚自习,众人都有些躁动,窃窃私语。
“怎么还不开始?”
“不是最后一节课吗?现在都打上课铃了,怎么没人出去。”
打了上课铃几分钟后,终于有人在走廊上大喊一声,
“老子要考魔都状元!”
一声把众人都吼起来了,躁动不安的心情像烈日灼心。
七中的楼是长圆环环绕式,不论站在哪个位置都能看见对面走廊的人,理科楼和文科楼之间被长长的走廊连接成椭圆,而下面是一个很大的清荷锦鲤方圆池。
本来还待在教室里的学生们终于按捺不住了,越来越多人跑到了内走廊,整整十层楼,走廊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影,等着一年一度的喊楼,但那句吼声之后,过了好一会儿都没人再喊,众人站在走廊上聊天,自己不好意思喊,期待还有人能打头阵。
而一句女孩子的声音再度把众人的火引起来,
“老子要考华大!”
不论是理科楼还是对面的文科楼,纷纷鼓掌欢呼。
理科的一个男孩子激动道,
“华大算什么,我要上麻省!”
男孩子所在的班级走廊又是打闹又是吁他。
不知不觉地,有一个班开始齐声道,
“高考加油!”
回声响彻在楼群中。
整栋楼的学生一阵阵地喊,
“高考加油!”
“国华在我脚下!”
声浪如潮,长夜沸腾,
“必上一本!”
共振回响,丁费思站在人群里,感受着青春的热血飞扬,却突然觉得有点孤独。
她看向旁边,是郑慧言。
祝野不在,丁费思在嘈杂的人群中只觉得形只影单。
大家准备高考的时候,他却已经免试保送,开始提前上华大英才班了。
他很优秀,她也要努力才行。
不知不觉她就加入了喊楼的人群。
老师们不仅不阻止,还自动撤退,把热血的战场留给他们尽情发泄。
有人把自己的书从楼上撕碎扔下来,
“五三再见!”
漫天遍野都是白色的纸张,纷纷扬扬,校方每年都会多留个心眼,用渔网在方圆池上面罩一层,挡住纷飞的纸张。
练习册,试卷,笔记,漫天飞扬,寒窗十二年,在此一搏。
他们要从校园和书本的桎梏里逃脱,走向十八岁后自由自在的大学生活,从这场考试一跃成为自由人。
喊到后面,高三理一的阵营里突然有人喊道,
“丁费思给我上华大!”
一开始众人还不明白,但一瞬过后,陡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丁费思上华大!”
开始有人齐声起哄,
“丁费思上华大!”
丁费思一懵。
连郑慧言都激动地朝外喊,
“丁费思祝野百年好合!!”
对面的人也回她,
“丁费思祝野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丁费思祝野五个字,在热血之中加了暧昧的调节剂,众人会心一笑。
每每在聚众场合之中,一点粉红色的调剂总能让场面活跃起来。
更何况丁费思当初第一个反抗保送事件,竞赛尖子班班花,尖子班的女神等词条几乎刷爆了七中贴吧。
为他们争得权益,讨回公道,为少年血气立名。
众人曾经群嘲过的那个女生,真正露出锋芒时,光芒万丈。
在所有人都被校方压得无力时,哪怕有退学记过风险,她依旧分毫不让,她有所有人都羡慕的硬骨气,能顶到最后。
众人追随她反抗,她带头起草抗议书,寸步不让,她负隅顽抗,和侮辱学生们忘恩负义的老师当堂争辩,那些被夺走保送名额的学生伏案哭泣时,只有她为他们出头。她缄默时众人嘲讽,但她本属金石,金石坠地自有声,金石一声,一鸣惊人,经过保送抗议一事,她早已经是众人心中地位不二的存在。
丁费思,不仅仅是祝野一个人的心之所向。
祝野,丁费思,
不仅仅是两个名字,代表的也是七中的傲骨和气节,寄托了所有美好的向往,坚定,清高,傲然,出众。
十层的教学楼四处起哄,不断有人高声向丁费思喊话,
“丁费思加油!”
“加油”
“丁费思上华大!”
高三理一的阵营里,更是突然齐声道,
“祝野丁费思长长久久,祝野丁费思百年好合”
丁费思就站在其中,愕然又感动,那股孤单似乎被驱散。
声音久久盘旋在耳际,几乎震得人耳鸣。
丁费思听着四面八方来的声音,不禁想起祝野,在高声祝福之中,她看着漫天雪白的书页,脑子里浮现一句话,
丁费思和祝野要永远在一起。
丁费思祝野百年好合的齐声祝福似乎仍响在耳边,那些让人面红心跳的过往,在记忆里挥毫泼墨。
丁费思从笔记本屏幕里抬起头来,看向对面的祝野。
他穿着她钻过的深蓝色丝绸睡衣,电脑背壳上还有她贴上去的卡通人物贴纸,修长的手指扶住笔记本,长眸垂下,专注地看着屏幕。
她往他的电脑上贴了和她一样的同款贴纸,和他的画风迥异,他看见了却没有撕下来。
周遭都留有她的痕迹。
祝野的手指修长白皙,掌骨青筋暧昧地浮凸,每每他用指尖划过自己高挺的鼻梁,低头沉思的时候,总有一种儒雅却斯文败类的既视感,这一点倒是和祝校很像。
只是他看人的眼神,完全和祝进华不一样,祝进华过分儒雅,过分有风度,看人的时候也觉得他的态度恰到好处。
而祝野不是,祝野看人总是冷漠的,如果不是熟悉他,恐怕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哪里惹怒了他,从而小心翼翼。
他那双眼睛的威压感极甚,只是轻轻流转,就像薄刃滑过细白的脖颈,像蓄势待发,随时等待篡位的太子,英俊而危险,是一只有野心的狼。
丁费思觉得太子这个称呼,阴差阳错地倒是与祝野很合。
可是他看着她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带着笑意灼人,有极少示人的温柔。
丁费思走到他面前看着他,
“哥哥,我稿子都写好一集了,你什么时候写完啊。”
“再等等。”
她的狼如是道。
丁费思歪着头看他,
“哥哥,我觉得你缺一副金丝眼镜。”
祝野头也没抬,
“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