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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作品:《 抢来的新娘总想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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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帐里的烛火熄灭,只剩下火炉里的火燃着,聂赞手枕在头下,他失眠了。

上一次失眠还是三年前与唐军交战的前夕,那一次他被唐军打败,是他生平中唯一的一次败仗。

这一次失眠是因为李觅儿,聂赞不由得承认自己对李觅儿的情不自禁多起来,不再是偶尔。

女人的美貌果然是对付男人最好的武器。

聂赞起了身,向三尺远处的李觅儿张望,李觅儿睡得很熟,那条小奶狗趴在她的褥子里,头依偎着她的脸颊,一人一狗都睡熟了。

这一人一狗也挺能睡,白日睡了几个时辰,夜里又早早地睡了。

他悄悄踱过去,从褥子里拿出李觅儿的手,检查她手上的烫伤,左手指尖上起了几个小泡。

让李觅儿做侍女,这也真是异想天开,估计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聂赞从腰间拔出匕首,借着火炉里的光,将李觅儿手指上的水泡割破,放出脓水,然后洒上药粉,才又将她的手放回褥子中。

“真能睡。”

就这样都没醒,也真是王侯家的女子。

可是吐蕃的贵族女子依然勤劳持家,和男子一样有力气。

汉子女子还是过于矫情了。

聂赞走出营帐,外间月光清明,士兵正在列队巡视,见到聂赞后便赶紧行礼。

火堆前有一名男子在饮酒,月光落在他面庞上,聂赞看到他嘴唇上乱糟糟的胡须。“嘉措,夜深了你还不去歇息,竟在此饮酒!”

今夜嘉措也失眠了,便偎着火堆饮酒。

“赞普,你怎也没歇息?”

“睡不着,怎么你也睡不着?”

嘉措尴尬地摸着头,笑道:“赞普,来饮酒。”说着,他解下腰间盛酒的牛皮囊袋递给聂赞。

牛皮囊里装的是青稞酒,聂赞拧开盖子便饮了一大口。

“用青稞酿出的酒是世上最好的酒。”聂赞赞叹。

嘉措不动声色地道:“吐蕃的男人是世上最勇猛的男人,吐蕃的女人也是世上最勤劳的女人,赞普,你觉得是吐蕃女子好还是汉人女子好?”

“当然是吐蕃女子好。”聂赞不假思索。

嘉措目不转睛注视聂赞,道:“那为何赞普不喜爱吐蕃女子呢?”

“我怎么不喜爱吐蕃女子,比如拉姆,我就很喜爱她,把她当作小妹妹,比云丹贡布还要疼爱她。”

“赞普,我说的不是这种对妹妹的喜爱,而是男人对女人的喜爱,愿意娶她为妻的喜爱,愿意与她生死与共的喜爱,愿意让她为自己生孩子的喜爱。”嘉措摇头。

聂赞笑了,他明白嘉措的言外之意,道:“你说的那种喜爱我还没遇到。”

“那你对汉人公主是什么态度?今日我瞧到赞普与汉人公主共乘一匹马,还将她包裹在你的羊皮袍子里,你们肌肤相贴,让我很疑惑。”

“嘉措,这里没有汉人公主,她叫涅其,是我的侍女。”聂赞沉下声。

“好吧,是涅其。赞普,你被涅其迷惑了,汉人的美人计在赞普身上奏效了。”

“嘉措,你想多了,我没有被涅其迷惑,是我在掌控她,她屈服于我。”聂赞不禁有了丝怒意,他很厌恶有人说他为美色所惑,这是不信任和诋毁他的能力。

气氛变得缄默,嘉措饮了一大口青稞酒,鼓足勇气道:“赞普,以前打仗时,你会把俘虏中最美丽的女人赏赐给有功之臣。”

“嘉措,你喜爱涅其吗?说实话。”聂赞笑道。

顿时嘉措一愣,不知所措地望着聂赞。

“说吧。”

聂赞拾起一块干牛粪扔到火堆中,火噼啪噼啪响起来。

“涅其,涅其很美,只要,只要是男人都会喜爱她。”

“既然你也喜爱她,那我喜爱她为何会让你如此反对和担忧?”

“因为,因为你是赞普,而我只是一个臣子,臣子喜爱任何女人不会被老百姓反感,而你作为吐蕃的君主,你的一言一行都被老百姓关注。你若喜爱一名汉女,这会让臣民不安。”

聂赞又向火堆中扔了一块干牛粪,半晌他才道:“嘉措,我不会把涅其赏赐给任何一个人,因为以涅其的美貌,一旦她使用美人计,会使你们背叛我。”

瞬间嘉措又是重重地一怔,他竟未想到这上面来。

“赞普,涅其太美了,这世上不会有比她更美的女人,只有毁了她的美貌,才能使我们安心啊!”

聂赞将牛皮囊中的青稞酒一饮而尽,他饮得很快,喉咙里咕噜作响。

饮完,他将牛皮囊扔在地面,起身离去,但走出几步他停住脚步,眼神平视前方的夜色。“嘉措,你一直在侮辱我的能力与自信。”说完,他头也不回地离去。

嘉措手中的牛皮囊落在地面,里面的青稞酒流了一地。

是的,在吐蕃人民心中像神一样的聂赞,他有着强大的能力和勇气,自己不应该怀疑他。

如果换作是其他男人,那早就被李觅儿迷惑了。

“至高无上的赞普,我只是想保护你的名誉啊!”嘉措喃喃自语。

清晨李觅儿被小奶狗弄醒了,小奶狗的头趴在她的脸颊上,鼻腔里吹出的暖气像小虫子在肌肤上爬。

李觅儿抱起小奶狗放在自己的胸口上,轻柔地抚摸它的毛发,那狗被摸得舒服,伸舌舔李觅儿的手。

“你真不是一个好侍女。”

瞬时李觅儿一惊赶紧起身,只见聂赞已经端着早膳进来。

“赞普,我服侍你洗漱。”李觅儿趿上鞋子。

聂赞叹了一口气,道:“不必了,你且去洗漱了来吃。”

李觅儿应了一声。

营帐几丈外就是小河,李觅儿抱着小奶狗出去。

原野上有淡薄的雾气,草地上凝着晶亮的露水,没走几步李觅儿的鞋子便沾了湿意。

这时一轮红日从草原的深处升起,李觅儿望着出神了。

那个方向是东方,大唐就在东方,她的家乡江陵也在东方。

“我是不是回不去了?”李觅儿不禁悲从心起。

伤心了一阵后,李觅儿才蹲下身,伸手捧水,这水是雪山上的水所化,冰冷异常,手指一触到水便冻得打哆嗦。

“手上的水泡消失了。”

昨日左手指尖起了几个水泡,没想到睡了一夜后水泡便消失了。

李觅儿漱了口,洗了脸,对着河水凝视水中的倒影,这才四天脸颊消瘦了不少,原来的鹅蛋脸现在成了瓜子脸,眼睛却反而大了许多。

小奶狗舔着河水,但它太小,几次差点掉在河水中。李觅儿捧了水喂给它饮,它饮了几口后便趴在草丛中咬草根。

这时节的草基本干枯,蔓延成无边无际的黄色,在尽头处与天相接。

李觅儿站起身,向小河对岸望过去,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只体形巨大的鸟在啄着什么东西。这只鸟遍体黑色羽毛,李觅儿没见过这么大的鸟便就多瞧了几眼,这一留神不由吓了一跳。

原来这只鸟在啄食一具尸体。

李觅儿隔着小河大声叫喊,企图吓走大鸟,但是隔着十来丈远,声音传得并不远。她在河岸上左看右看,拾起一块石头掷过去,但她的力道太轻,石头只是过了河,离那只大鸟还远。

一时李觅儿急了,也顾不得想太多,径直踏入河水中,霎时冰凉刺骨,不由连打了几个冷颤。

河水不深,只到李觅儿的膝盖,慌慌张张过河后,李觅儿便向那只大鸟冲过去。

等到了近前,这只大鸟比远处看还要大,有三尺多高,嘴又尖又钩,模样像鹰,但比鹰大得多。

地面上的那具尸体是个老年人,不知何时死去,双目圆睁,衣襟散开,胸前有一个碗口大的血窟窿,这只大鸟竟在啄食他的心脏。

不过因为是具尸体,也没有血流出来。

但李觅儿哪见过这种恐怖的场面,只觉心头突跳,胃里翻江倒海。

“走开,快走开。”

李觅儿强忍作呕,大声恐吓那只大鸟,但那只鸟根本不理睬李觅儿,鹰钩嘴下去,便硬生生地在尸体上啄下一大块皮肉。

见赶不走大鸟,李觅儿在近处寻了一根枯树枝,用树枝抽打那只大鸟。

那大鸟也十分抗打,李觅儿抽了它几下,它伸开翅膀,这一展翅膀把李觅儿吓了一跳,这鸟的翅膀展开后体长竟达到七尺多。

它似乎被李觅儿惹怒,扑扇着翅膀向李觅儿追来,要啄李觅儿。

李觅儿赶紧跑,但那大鸟速度远比她太快,翅膀一扇卷起一阵飓风便将李觅儿给吹倒,在草地上翻了好几个滚。不等李觅儿爬起,那大鸟大约恼极她打扰,张开尖喙去啄她的眼睛。

顿时李觅儿吓得双手捂住眼睛,但那鸟的力气极大,这一啄只怕李觅儿手背上的肌肤也要被啄掉一大块。

说得急那时快,那尖喙离李觅儿的眼睛只一寸的距离,突然大鸟庞大的身躯一颤,砰地一响,那大鸟便栽倒在草地上。

“没事了,睁开眼吧。”

耳畔传来聂赞的声音,李觅儿赶忙睁开眼,只见聂赞肩上背负弓箭,而那只大鸟已经被箭射穿头部,已经是死透了。

刚才李觅儿差点被大鸟啄瞎眼睛,李觅儿心中有气,爬起身便踢了那只鸟一脚。

“已经死了,就不要踢它,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根本就不会射杀它。涅其,你不但做不好侍女,还容易替我惹事,以后你就跟紧我,一步不许离开我身边,不然我又得替你收拾残局。”

李觅儿一脸不服,道:“这只鸟啄食尸体,它把那具尸体的心脏都吃掉了,我只是驱赶它,怎么就是替你惹事?”

“秃鹫本来就是以尸体为食,你驱赶它,岂不是让它饿死?”聂赞没好气地反问。

但李觅儿比他更没好气,道:“这种鸟这么可恶,它吞食人的尸体,饿死才好。”说着,李觅儿又踢了秃鹫一脚。

“不许踢,你再踢它,我就揍你了。”聂赞语气冷下来。

李觅儿一怔,因为一只吞食人类尸体的鸟,聂赞居然扬言要揍自己。“你不必借口一只鸟揍我,想揍就揍,你最好杀了我。”说着,她不解气地又踢了一脚。

她对聂赞深痛恶绝,这是多么可恶的人,竟然认为秃鹫啄食人类尸体是应该的。

“你……”

聂赞扬起他的拳头,但拳头落在离李觅儿的面颊半尺远的地方。

李觅儿恨恨地盯着聂赞,那副眼神直恨不得生食聂赞肉,渴饮聂赞血。

吐蕃人恨汉人,汉人同样也厌恶吐蕃人。

他们就和这啄食人尸的秃鹫一样残忍。

“你快杀了我,不然我会想法子杀了你,在你的胸口上插上一把匕首。”李觅儿忍无可忍。

聂赞瞅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眶里泛红,可见她恨极自己。

算了,她并不知道秃鹫对吐蕃人的意义,不知者不为罪。

聂赞叹息一声放下拳头,伸手搂住李觅儿的肩膀,道:“要拔营了,回去吧。”

不料李觅儿推开他,向后退出几步,道:“不,我不回去,我要葬了他。”让这个死者曝尸荒野,李觅儿于心不忍,很可能又会有秃鹫来啄食他的尸体。

“他躺在这里就是葬他。”聂赞眉头紧蹙。

“不行,他会被秃鹫吃掉的,我要把他埋了。”

“这是天葬,你懂不懂?人死后,把尸体奉献给秃鹫作为食物,他的灵魂就会随着秃鹫到达天上。”聂赞又火了。

李觅儿摇头,道:“为什么一定要去天上?我们的习俗就是入土为安,生在大地上,死回大地的怀抱,然后他轮回转世为人,去还他前世所欠的情,或者弥补前世的遗憾。“

聂赞瞧她半天,道:“他不是你们汉人。”

“他也不是吐蕃人。”

尸体穿的是吐谷浑的服饰,表明是吐谷浑人。

李觅儿满脸怒气,让尸体曝尸荒野,而不将他安葬,实非人之所为。

聂赞见她气极的模样,心里也不由感叹汉人与吐蕃人之间习俗的不同,天葬是吐蕃最崇高的葬礼,而土葬是最低劣的葬礼,一般只有作奸犯科的邪恶之徒死后才会土葬。

他在草地盘腿坐下来,将背上的弓箭插到泥土中,道:“你要是能说服我,我便准你将他土葬。”

“说服你?”

天哪!

她哪有那个本事去说服聂赞,这家伙一看就是顽固派,听不进别人的意见。

“说吧,我等着,别让我等得不耐烦。”聂赞催促她。

短时间里李觅儿都不知自己如何去说服聂赞,加上她本来就不是能言善辨之人。再说入土为安本来就是汉人的习俗,还需要什么理由呢。

“不说的话就走。”聂赞作势起身。

“别,我说。”

李觅儿急了,脸红到脖子根,聂赞瞧着她只觉有趣,她很爱脸红,非常羞涩。

“我,我,我讲一个故事。”李觅儿真被逼急了。

“嗯,你讲。可不要迟疑,你看小黄在河对岸叫唤。”聂赞笑道。

小河的对岸小黄很烦躁,它的主人在对岸,而它却过不去,在岸上嗷嗷叫唤。小奶狗和小孩子一样,十分依恋人类,时时刻刻都想呆在主人身边。

李觅儿也在草地坐下来,但她的坐姿与聂赞不同,聂赞是盘腿而坐,李觅儿是跪坐,这是中原汉人传统的坐姿。

“其实也不是故事,是我阿爷和阿娘的事,还有我椿姨。”

“你可真会吊人胃口,到现在还没讲。”

聂赞一激,李觅儿刚褪去残红的面颊又红透,她低垂头道:“椿姨是我阿婆的外甥女,从小父母双亡,我阿爷阿娘收养她,因此一直住在我家里,椿姨和我阿爷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很好。”

说到这里,李觅儿偷偷抬眼溜聂赞,聂赞正目不转睛瞧她,于是李觅儿脸更红了,头也垂得更低。

“阿爷像对亲妹妹一样疼爱椿姨,椿姨也非常喜爱阿爷,所有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天配地设的一对。可是当阿爷十七岁的时候,阿爷遇到了我阿娘,他们一见钟情,后来成了亲。”

“椿姨很痛苦,她一直以为阿爷会娶她,没曾想阿爷却娶了其他女子。因此她用尽手段想要拆散阿爷和阿娘,但最终都没成功,而她也万念俱灰,打算跳河自尽。”

“当然椿姨没死成,她被一名高僧所救,那高僧能知人的过去未来,看穿前世今生。高僧听了椿姨的哭诉,拿出一面镜子给椿姨看,椿姨看到在一条河边有一堆白骨,原来这是个战死的士兵的骨骸。”

“这时来了一名路人,但那个路人只是看了一眼便就离去,没一会又来了一名路人,这次路人除下身上的衣裳,盖在白骨上,然后路人也离去了。很快又来了第三名路人,路人挖了一个坑,却将白骨放到坑里掩埋。”

“高僧告诉椿姨,她的前世正是这个第二名路人,而我的阿爷则是那堆白骨,因椿姨对白骨有盖衣之恩,所以今生阿爷才像对亲妹妹一样疼爱照顾椿姨,以还椿姨前世的恩情。可是阿爷真正要报答一生一世的却是那个将他掩埋的第三名路人,也就是我的阿娘。”

李觅儿讲完了,头几乎垂到自己的胸前。

聂赞看着她出神,他也被这个故事吸引,或者说是感动了。

感动是于聂赞从未有过的情感,这让他心潮起伏不平,充满了渴望。

汉人真是矫情又充满奇异的浪漫。

“好吧,我同意你土葬他。”聂赞笑起来,这个故事并不能说服他,天葬是吐蕃人最神圣的葬礼,但李觅儿讲的故事打动了他,使他产生了渴望。

他对待拉姆也像亲妹妹,大约前世时拉姆给他的白骨盖过衣。

但谁是前世葬他的人呢?

顿时李觅儿喜出望外,抬起头道:“我去拿锄头。”

“你就在这里,我去拿。”

聂赞正要趟过小河,这时嘉措却先趟过河。“赞普,要拔营起程了。”

“嗯。嘉措,你去拿把锄头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