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建房不是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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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唐代中期均田制崩溃以来,以往的土地国有制再也不占统治地位,代之以土地私有制。作为不动产的土地,立即成为商品领域流通频繁的、最主要的大宗商品。正如宋人生动表述的那样:“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换一家。”
这次,两百三十三贯钱,换得百亩土地并上面的一处宅院,家主姓王。
在王伦看来十分值。百亩只多不少,在测算面积时,边边角角的地方都没统计在内,刘县令其实是送了不少人情的。
甜水巷那边太挤了,不但影响到他现在的肥皂生意扩张,还限制了他在其它领域的探索。有了这块地,他可以做许多事情了,而且还隐秘。
只要在半岛的结合部垒一道围墙,便能与外界很好地隔绝开来。有李师师的关系,相信祥符县没有人不长眼来招惹他吧。
离靖康之变还有好久呢,王伦至少可以快活十来年。相信有这段时间的经营,能够给他带来足够的财富。
只是当刘县令离开,他和红玉面对明显面色不善的村民和一直冷眼相看的闻学究时,他才认清这样一个事实:自己的庄园是建立在安仁村上的!
现官不如现管,如果被乡民敌视,自己的生意也不可能做得好的。
“王大郎,此是何意?”闻焕章话问得很冷,他的脸色很不好看。
原先,范少监在的时候,田地可是租给当地的村民耕种的----虽然宋朝并不像明朝那样读书人有特权,但是在田税上面还是有优待,至少比普通的农民少交些税。所以,安仁村有许多人便是靠着租他的田地来过活的。现在王伦把田地买下,对他们的生活可能会有极大影响。
所以许多乡民有敌视就再正常不过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夺人饭碗。
另外,乡民的思想很朴实:范少监是个为民鸣不平的好官,现在犯了事,不能连他的家都被端了。可能这也是一直以来祥符县只能封而无法出卖的原因之一,毕竟买家都会考虑到这一因素,又不是像城里那样完全可以独家独户地过日子。
或许这也是刘县令这么慷慨地给王伦送温暖的原因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到底是仁人志士,常怀忠义之心啊!
对此,王伦早有腹稿,必须在这件事情上得分:“小可也是钦佩范少监高义,本来绝不会打它的主意。但是后来一想,如果别人过来把它买下,将来范少监一家回来可就真的无着落了。所以思来想去,觉得最好的办法,便是小可买下替他保存!”
这地方太大了,根本用不完那么多,并且王伦看过了那处房子,其实并不中意。
宋朝的农村地区一般平民住房多为茅屋,富裕的住宅以茅屋和瓦房相结合,构成一组住宅。范良在没出事前算是级别还行的中层干部,所以稍讲究些,但也无非是屋顶以草和瓦覆盖,外建门屋,内为四合院。
王伦见过了三皇子、晋康郡王府乃至杨戬的府第,也见惯了阎婆惜、孙三四居住的小巧精致,还见识了潘金莲家院落的宏大,所以在住房上面,就有自己的想法。
又不是在寸土寸金的东京!这里可是地道的农村,土地广阔,只要不僭越,可以自由建造。
先期投入不会太大,那就暂时不动范家的宅院。并且从地理位置上讲,范家偏向村落那边,并不符合王伦的需求。
他的新家准备建在河边。
除了能够引汴河的水到家里来可以让他在盛夏之际可以在家里就能游泳之外,还有布置庭院、建造自己的私家园林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