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归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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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来,就是这鬼天气太过操蛋,今年也不知怎了,辽东遇上了数十年难得一遇的大旱,天气炎热且无雨,地里的庄稼都几近绝收。
这种大热天还敢长时间顶着日头赶路,那就是纯找死,热射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最后,则还得倒出功夫,在路过各州府县镇的之时,把他们在战场之上的缴获,分散着出手变做现银,再将银子换成银票便于携带。
既然决定拖家带口背井离乡,无钱傍身可怎生得了?
“小启哥,喝点吧。”随着这声轻唤,一条粗壮的手臂托着碗凉茶递了过来,打断了赵启的思绪。
“谢了老秦。”赵启回过神来,接过茶碗一饮而尽,苦涩的茶水下肚,旺盛的心火便立时被压了下去,“这天儿真他娘热得邪乎!”赵启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骂道。
“谁说不是了,打我记事起,也没赶上过这种时候。”秦庆武放下茶壶,一屁股坐在他的身旁。
“许知义呢?”
“我打发他去河沟子整点水回来,好给喜春擦擦身上。”
秦庆武回话间,看看四下无人在意,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个皮夹子,递到了赵启手中。
“最后那点零碎都散完了,这是照你吩咐换好的四大号银票。”
“你拿着,跟花名册放一起,让弟兄们贴着自己的卖命钱睡,安心。”
赵启看都没看就将皮夹子又塞了回去。
听到这个理由,秦庆武一时语塞,想了半天也不知该如何接话,只好将皮夹子重新收好,低声报起账来,“两把战刀出了一百四十两,那包金牙出了...”
“不用报细账,直接说总数。”
“加上原有的饷银,一共是两千二百七十三两。”
“嗯,具体的账目你心里得有个数才行,回头才好给他们家里分。”
这笔两千多两的巨款,不单单属于赵启四人,同时也是第三哨的已故袍泽,留给家中的最后一笔遗产。
等他们安顿好了之后,还得按照名册上的原籍地址,挨家送钱以了英魂遗愿。
“你放心,我都记着了,错不了。”秦庆武点头应道。
这时,一位中等身材又黑又壮的青年,手里拎着个木桶从远处走了过来。
“嘿!你俩来个人帮把手,这小子太沉了,我自个整不动他!”
此人正是这支逃兵小队当中的另外一名成员,许知义。
“我去吧!”秦庆武闻言一按赵启肩膀,抢先站起身来说道。
“嗯,辛苦了,记得给喜春多喝点水以防中暑。”
“知道。”
眼瞅着日头偏西,茶摊上的商旅行人陆续减少,喝了一肚子凉茶灌了个水饱的赵启,摸了摸自己那不见一丝赘肉,只有块块腹肌隆起的小肚子,感觉有些发胀。
即便已经穿过来有一阵子了,但这种身材,还是让习惯了常年端着个啤酒肚的他很有些不适应。
老实说,如果忽略掉身上的枪眼刀疤,赵启对于这副身体还是相当满意。
一米八多的个头加上壮硕的身材,搭配着俊朗的五官,比前世那副饱受烟酒摧残的秃头肥佬形象,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但如果有的选,他还是宁愿回到上辈子那个太平盛世,当个奉公守法的普通胖子,即便是每俩月去一次会所也在所不惜。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也再没了会所。
拍打掉屁股上的尘土和草棍,赵启起身来到马车跟前。
这辆大车连同另外两匹驮马,都是他们逃离战场之后从附近乡镇购买而来的代步工具,不然单凭双腿,不知要走到何年何月才能到家。
隔着车窗看了一眼里面,好似黑熊成精又高又壮的白喜春,靠着车厢壁正在呼呼大睡。
重度脑震荡患者的常见现象,头昏嗜睡恶心呕吐。
“刚才又吐了一回,不过量不太多,说明肚子里能存下食儿了,加上外伤基本也都结痂,我估摸着再有个两三天也就恢复了。”秦庆武站在一旁轻声说道。
赵启点了点头,有老秦这么个人在身边就是舒服,不用张嘴就知道你想问啥,抬抬胳膊就知道你想做啥,是个当大秘的好材料。
“赶紧的吧?再墨迹一会,怕是二更之前都到不了兴隆堡。”许知义从树上解下两匹驮马的缰绳向他们催促道。
从他的说话用词上就能看出来,这货的性格作风,与颇通人情世故的老秦刚好相反。
难怪大家同期入伍,赵启做到了哨官,老秦也是棚长,而他依然是普通的大头兵。
当然,这也可能与几人的年龄和身世有关。
别看秦庆武对赵启口称小启哥,其实他的年龄在四人当中反而最大,今年已然二十七岁,而且早早就成家立业,心思成熟。
许知义今年二十三,作为家中独子,自小被寡母一人拉扯长大甚少约束,故而养成了他这种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行事风格。
“娘的,跟个催命鬼一样,出发!”
随着赵启一声令下,逃兵小队离开了官道旁的茶摊,沿着一条岔路驶向了兴隆堡方向。
到了那里,才算真正进入了几人的家乡兴平府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