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上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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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咸丰年间,有一次官军在福建沿海地区捕获海盗50余人,赶福州市北郊刑场斩首。这些海盗多是有些功夫的,刽子手行刑时连砍数刀还不能砍下头来。于是就另想办法,找来一条木匠用的大锯,两个人对拉,锯断囚犯的脖子,囚犯号叫,惨不忍闻。
被斩首时,在头与身体分离的刹那间,人的感觉如何?活着的人谁也没有亲身体验,只能凭想象来推测了。对此,古代野史笔记有记述,有的小说也有所描写。
《聊斋志异》卷二有《快刀》一篇,写明末时,官军捕获山东盗贼十余人,押赴市曹斩首。其中一名士兵拿的那把刀非常锋利,盗贼中有一人认识这个士兵,就对他说:“听说你的刀最快,斩首时不会割第二次,请你用这把刀杀我。”士兵同意了。行刑时,士兵一刀砍去,那个盗贼的人头滚出数步之外,在地上旋转未定时,口中叫道:“好快刀!”
这是小说家言,当然不能当真。因为人说活靠声带振动。只有一颗人头根本无法发音。但是,史籍中可以见到相似的事例。明末抗清英雄瞿式耜被清朝杀害后,家属收尸,把他的头装在一个木匣子里,他的眼睛在睁着,家里的人对着他的头说:“公子平安无恙,你可以闭眼了。”他仍然不闭眼,有人又说:“焦侯(即焦琏,曾被封为新兴侯)也平安无恙。”这时,他的眼皮才合拢。
人们都说:“瞿公的精灵未泯,死后还惦记着朝廷大事。”但是瞿式耜被杀后大脑是怎么想的,可惜无法证实。和瞿式耜同时的杨廷枢也被清兵俘获,临刑慷慨不屈,仰天长啸,连呼“大明”,头已落地,他口中又喊出一个“大”字,清晰可闻。
近代学才林纾(琴南)曾和他的朋友王子仁在一起探讨过人被斩首后的短暂瞬间有无知觉的问题。林纾认为,人被杀,督脉则断,必然一无所知。王子仁不同意他的看法,他说法国有两个医生研究过这种现象,认为人的颈部总筋虽然断了,但脑气还没有立即消亡,可能会有微弱的知觉。
不久,其中一个医生犯了死罪,应当斩首,他的朋友对他说:“你的头落地后,我捧着你的脸叫你的名字,你若有知觉,就睁开眼看着我。”犯罪的医生同意了。到受刑后,朋友按照所说的去做,死者的头颅果然睁眼看他一下,随即闭上,再喊第二声时,眼皮却不再睁开。
明清“午门斩首”之谜:明清执行死刑的地点在哪?
“午门斩首”早为人们熟悉,描写明清时代故事的影视片中常出现“推出午门斩首”这句台词,以前的民间说书也常有“午门斩首”的故事情节。午门是紫禁城的正门,明清时代真的有在午门执行死刑的做法吗?
从天安门进入故宫,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午门。午门是紫禁城的正门,非常雄伟,它由墩台和城楼两部分构成,平面呈凹字形,形成“阙”和“观”的规制。墩台用城砖砌筑,以石灰、糯米等做胶结材料,中间砌出五个券洞,其中城台正面三个门洞,左右各有一掖门,这种样式称为“明三暗五”。文武百官出入左(东)门,宗室王公出入右(西门),两边的掖门只在朝会时打开,文武官员分别从东西鱼贯而入。中间的门洞当然是皇帝专用的御门,中间铺有青白石,门洞所对的道路从永定门一直通达钟楼、鼓楼,恰好是紫禁城的中轴线。除了皇帝,还有两种人在特定的时候也可以通过。一是皇帝大婚时,正宫皇后的喜轿可从中门入宫;二是太和殿殿试结果公布出来(称为传胪)后,殿试的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可从中门出宫。
城楼上的正殿,面阔九间(长六十点零五米)、进深五间(宽二十五米),这是宫殿建筑的最高形制。古代以阳数为尊,九是阳数之最,五为阳数之中,两数并用,代表“九五之尊”,只有皇帝才可使用。午门从地面到正楼顶的兽吻,通高三十七点九五米,两翼的南北两端各建有四角攒尖的方亭,正殿与四座方亭宛如五峰杰出,错落有致,所以又称“五凤楼”。
午门前是一片宽阔的广场,所谓“午门斩首”指的就是这里。然而“午门斩首”只不过是讹传而已,无论明朝还是清朝,都没有这样的做法。
因为这里是国家举行重要典礼的场所,如此一个神圣之地,怎么可能作为杀人场所。实际上,明代是在西市执行斩首死刑的,清朝则是在菜市口(这个地方影视中也经常描写到),只有廷杖之刑才在午门外执行。况且,自先秦起,中国古代执行死刑就有较严格的规定,除了“立斩”的犯人外,并不是随心所欲推出去就斩的,一般须到秋季,经过秋审后再交刑部执行。
古时,每年的腊月初一要在午门隆重举行一个颁布来年历书的“颁朔”大典,皇帝会亲临午门主持大典。另外,遇到国家发生重大战争,大军凯旋时,皇帝也会亲登午门城楼接受“献俘礼”,这也是一个相当宏大的仪式。明清时代的受俘礼都安排在皇宫的正南门举行,仪仗庞大,从午门到天安门外布满皇帝的仪仗,包括法驾卤簿、丹陛卤簿、丹墀卤簿、仗马、步辇五辂宝象、乐队等。
皇帝身着龙袍,从宫中登辇而出,登上午门,此时钟声长鸣,乐声大作。由刑部会同掌管文教礼仪的礼部,将敌军俘囚送赴午门下,匍匐在地。皇帝一声:“拿下!”先是离皇帝最近的两位勋臣高声接传皇帝的御旨,然后再由四位大臣接传,接下去依次是八人、十六人、三十二人接传,最后是三百六十名将军齐声高喊:“拿下!”声音响彻云霄,显扬出朝廷的声威。通常皇帝的指示都是“所献俘交刑部”,有时候,皇帝一声“赦”,便算免了他的死罪,这样就可以昭示国家的“德胜”,表示文明对野蛮的胜利。
明朝的献俘礼威严浩大,而清朝的受俘仪式就显得气氛比较平易一些了。
康熙、雍正皇帝都曾登临午门举行受俘礼,乾隆皇帝四次登上午门受俘,并写下受俘诗保存在午门楼上。
人们之所以以讹传讹流传着“推出午门斩首”的说法,可能是将古代的两种行刑方式混为一谈了。在古代军中,将帅拥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特权,对于罪当处决的人可以即刻“推出辕门斩首”,即推出营门外执行死刑。例如,《三国演义》中那位刚愎自用、死搬教条、兵败街亭的马谡,就是被诸葛亮痛斩于辕门外。明嘉靖年间,戚继光奉命在台州、金华两府练兵平倭。有一次,他的义子戚英擅自违命,改变作战部署,造成部队伤亡,于是戚继光设立行刑台,将戚英推出辕门斩首。
同时,从明朝中期的成化年间(公元1465~1487年)起,开始出现了杖刑(又叫廷杖),就是皇帝命人用棍棒痛打臣下的屁股,而杖刑是在午门外执行的。被皇帝下令施以杖刑的臣下,偶有当廷施杖的,但大多都拉到午门外执行。行刑前一天,有关方面先通知受刑官员明日准备受刑,次日锦衣卫即将其绑赴午门外,在中央御道的东侧开打。午门脚下的小房子就是当年锦衣卫值勤之处,东西两厢房(现为售票处)至午门站满禁军校尉,先由军校杖打二下,算是“适应性热身”,然后由上百名军士一边吆喝一边轮流执杖施刑,每打五下换一个人再打。杖刑分“着实打”和“用心打”两种,被“着实打”的,一般不死即残,轻者也要半年才能伤愈;而被“用心打”的当场被打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军校打完,再用厚布将受刑人裹起,几个人一起用力,将其抛起,重重地摔在地上。据记载,仅明朝前后就有数十名大臣在杖刑下当场丧命或因重伤不治而死亡。
明朝后期和清朝初期,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官场案件,皇帝也会特命在午门会审。例如成化年间的官员受贿案、弘治年间的科举舞弊案(唐寅等人欲得高第夤缘主考官案件)、康熙年间的陈汝弼受贿案等,都在午门展开卷宗浩繁、人员众多、激烈而耗时的审理。
但巡按御史斩杀官员,只要请出了尚方宝剑公开受刑,一般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公开的召集百姓后斩杀官员以后,只需向朝廷出具一份事件报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