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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作品:《 猪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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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狱的那段时间,赵元成几乎每天都想死。

当时的他只有二十岁,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命运安排。

一想到自己什么都没干就锒铛入狱,

一想到心爱的女孩无辜惨死,

一想到父母为了自己的付出和奔忙,

他就感觉愧疚难耐,就觉得如果不尽早结束生命,死了算逑,活着面对不了接下来的漫长人生。

然而,基于监狱里的监督制度(犯人之间相互监督),自杀这件事可并不是那么容易达成的。

他绝食,被强行注射营养液;

用削尖的牙刷柄割腕,被及时发现后抢救了过来。

有一次,他偷了狱友的心血管药,一口气吞下了整整一瓶,结果被拉去洗胃,人没死,倒是身体上遭了不少罪。

活不好,死不掉,成了他生命的常态。

到了后来,他彻底绝望了,想着就这么过下去,死了就死,活着也就活着,眼睛一闭,听由命运的安排吧。

说实话,在监狱里,像他这样内心空空、宛如行尸走肉的人比比皆是。

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些犯了死罪的人。

他们知道自己迟早要死,反正也出不去,所以对未来根本没有任何期望可言。

而他其实和那些人又不太一样——虽然一开始被判了死缓,但认罪后获得了减刑,变成了25年的刑期。

回到刚被捕的日子。

一开始,他根本不想认罪。

他那晚喝多了,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

但他觉得,恰恰因为喝多这件事,自己干不了杀人的行为。

他很清楚,要杀死一个人,而且是一个自己心爱的女人,内心多纠结不说,光是行为上将她割喉,再徒手将这具重达45公斤的尸体搬到上铺,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即便能做到吧,依然有一堆问题无法解释。

首先,他杀害甄熹的动机是什么?

他喜欢她,爱她,虽然她不一定喜欢自己,但也没必要杀她啊,他赵元成是个正常人,又不是变态。

其次,就算她真的是被自己杀死的,那为什么又要把她搬到上铺、自己的床上去呢?费这么大劲的目的是什么?他完全想不明白。

再者,杀完人之后,他为什么不跑?

反而是睡在卫生间里,等着被人发现,等着警察来抓自己?

如果说是喝多了,昏睡过去了,也说不通啊。既然都能杀人挪尸,逃跑就不在话下了吧。

最后,他不是第一次喝酒,也不是第一次喝多。

有一次打篮球比赛,他所在的球队输了,于是一大帮人去喝酒,也是喝多了。

可即便如此,他依然在呕吐过之后,还能独自准确地回到宿舍,第二天醒来也大致记得前一晚的情况。

所谓断片的情况也是有的,但绝对没断到彻底丧失记忆的情况。

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他觉得有必要仔细回忆一番寻找答案:

那天是他二十岁的生日,他决定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借机跟自己喜欢的女孩甄熹表白。

甄熹是他当时所在校园剧团的学妹,年龄上比他小半岁,两人聊过几次天。

至少他认为两人之间是互有好感的。

不过,他这人自问没什么心机,平时没事常在同学间说起,所以不少人误以为他们是恋人关系。

这也是在他被捕之后,警方从各方采访获得“他们是恋人”的信息、并得出“这是一起年轻人情感纠纷引发的悲剧”的缘故。

当时剧团正在排一出叫《离魂记》的年终大戏,故事改编自唐代裴刑所著的传奇。

甄熹是学民族舞的,由于各方面都很出众,被导演选上在这出戏里出演女主角倩女。

他则是众多配乐师之一,坐在舞台侧方的角落里,负责竹笛的演奏。

案发当日下午正好有排练。

结束之后,他在好友、同样也是配乐师(二胡)之一的毛飞的帮助下,约了甄熹晚上一起吃饭。

她答应了。

时间定在傍晚六点,地点就在学校后面商业街上的“新新”湘菜馆。

然而,两人在饭店的包间里一直等到晚上七点,甄熹才姗姗来迟。

之前,哥俩已经开始喝上了。

毛飞不断给他打气,鼓励他勇敢一点,即便被拒绝也没有关系。

他红着脸、举着酒杯信誓旦旦,可甄熹一进来,又立马泄了气。

望着点了满桌由呼呼、红辣辣的湘式大菜,甄熹看起来没什么胃口,只说自己已经吃过了。

中途,她还出去吐了一次,感觉好像生病的样子。

不过,因为他当时自己的心思,对这些并不在意,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寻找表白的机会。

过程中,毛飞一直暗示他,可他就是没胆开口,哪怕喝了不少酒也无济于事。

他音乐记得,当时甄熹似乎心情不是太好,没怎么吃东西,不过却一直在喝酒。

毛飞为了活跃气氛,不断地劝酒说话,但气氛依然有些尴尬。

三个人就这么你来我往,任由时间飞逝。

到了九点多,眼看喝得差不多了,他们起身结账离开了湘菜馆。

事后,根据湘菜馆老板娘向警方提供的口供,结账时三人的状态看起来还挺正常的,虽然有点喝多,但远没醉到失去意识的地步。

当然没有,因为之后他们又去了距离餐馆不远处的一家小型KTV唱歌。

这条商业街被学校里的学生们戏称为“堕落街”,又脏又乱,到处是小饭馆、小旅馆、网吧、酒吧和卡拉OK。

对于正散发着青春荷尔蒙的大学生来说,这里既是滋生欲望的温床,也是消耗精力的快乐天堂。

他记得当时提出唱歌的人是毛飞,因为告白任务还没有完成,所以对此他还心存感激呢。

三人要了一个小包厢,然后在音响效果特别差环境下举着麦克风开始唱起了歌。

过程中,他们又要了不少啤酒。

具体细节他已经记不太清了。

他唯一印象深刻的是,自己当时唱了一首快歌和一首慢歌,

慢歌是刘德华的《忘情水》,而快歌是李克勤的《红日》。

后面的事情就有点断片了。

他隐约记得好像毛飞和甄熹一直在有说有笑地喝酒,还划拳。

再后来,他就不行了,被搀扶着回了学校,进了宿舍,倒在了空置的下铺。

睡梦中,他被反胃的感觉给弄醒了,急急忙忙地跑到卫生间,对着马桶一通狂吐。

等等,当时有人在宿舍吗?好像没有。

血呢?地上有血吗?

他默默地摇摇头。

应该没有,也就是说,当时她还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