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行政违法?你是真敢说呀!
作品:《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一秒记住【3q中文网 Www。3qdu。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从诉讼材料中,取出来早就已经拟好的诉讼请求,苏白缓缓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如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一审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定,为三: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且多次,对此,我方提出质疑。”
“即,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二:针对水管站对于我方的行政处罚,我方认为,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即,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并且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公开的道歉!”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一次的诉讼申请,仅仅只是两条。
第一条还算是相对来说,比较正常的,毕竟是做无罪辩护。
可是这第二条闹哪样?
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
啧啧啧。
你是真敢说啊!
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孟海洋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打量着苏白。
只是心里思考着苏白说的行政违法是哪一点.…
.
….
审判台席位上。
白安微微皱了皱眉,随即,看向了被诉讼方席位。
“现在请被诉讼方检方,陈述发言。”
莫晓稍微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张来冬无罪,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我方提出异议。”
“我方认为,张来冬在此案当中,非法建桥,涉嫌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根据检方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意义上对于寻衅滋事的定义,确认张来冬已经构成了严重情节的寻衅滋事。”
“我方认为,在诉讼方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之前,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是不允许亵渎的!”
“我方陈述完毕。”
在莫晓陈述完以后。
苏白嘴角微扬,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
你嘴咋这么硬呢!
我说的诉讼申请,伱说我妄下结论,你说是法律是严谨的?
行行行!
法律严不严谨,等一会你就知道了!
苏白目光落在莫晓的身上。
同样,莫晓得目光与苏白的目光进行着对碰。
两个人谁都不退让。
苏白嘴角微扬,没有说话。
在苏白和莫晓两个人陈述完毕以后。
审判长白安对于诉讼方,也就是苏白一方,提交的证据和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总结。
紧接着。
将目光放在了苏白的身上。
“诉讼方,针对于检方和你方提交的证据,我有几个问题,想要询问.”
“第一,你如何证明,王来春不是强拿硬要”
“第二,你方认定的事实的依据是什么?”
“第三,你方对于张来冬非法建桥,私自收费的事项是否有异议?”
白安一连询问了三个问题,苏白知道这三个问题都非常的关键。
审判长既然点出来了,这三个问题,那说明在审判长的心里,这三个问题是他意向性的关键。
苏白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材料,接着微微抬头开口道:
“审判长,我方对于张来冬非法建桥,私自收费没有异议.…”
这个问题证据确凿,不可能有异议。
但是!
另外两个问题才是审判长询问的关键。
只是.…
这两个问题关键点的界限都很模糊.…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开口道:
“审判长,在我方提交的证据中,张来冬并没有强制的收取费用,而是大部分都采取自愿的方式,来进行收费。”
“没有检方控告中提到的多次强拿硬要.…”
“而且,检方控告我方拦截收费,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这件事情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
“因为我方修桥是自己出力出钱,拦截收费是为了补偿我方的损失,我方因此获利,但是在主观方面并没有故意犯罪的事实依据,在客观方面也没有扰乱社会秩序。”
“根据刑法上面,对于犯罪的定义是,侵害了他人的法律权益。”
“可是我方收费,有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吗?”
“并没有!”
“从另一方面来讲的话,我方修桥,是方便了他人的利益。”
“是一件好事情,不存在侵害他人法律权益的情况!”
“判定我方寻衅滋事,那是不是就说明,从法定的意义上说明了我方侵害了他人法律的权益,造成了社会秩序的破坏。”
“那我请问一下检方,我方修桥的目的,如果是为了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造成社会秩序的破坏,那么我方为什么要投资修桥方便他人?”
“到目前为止,张来冬所收取的费用不占据建造成本的1/3.…并且还向一些困难人员和一些有急事的人员免去了过桥费用,在这些事情上,我方有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吗?”
“再谈主观方面。”
“在一审判决执行中,张来冬被判将所收取的费用全部返还。”
“在返还以后。”
“其中有一姓李,李某,将返还的财物再次交给了张来冬家。”
“在这一过程中,张来冬全程不在,也不存在强行索要的情况。”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原因就在于张来冬修桥这件事情,对于附近的村民本身来说是一件好事。”
“全凭自愿,没有强制性,难道说别人自愿给的,也算是强拿硬要?!”
“这完全没有道理,不符合法律对于强拿硬要的解释!”
“以上,就是我方对于申请撤销张来冬一审判决的事实依据。”
“并且已经全部提交相应的证据,审判长可以进行查阅证实。”
说白了。
这场辩论,检方的辩诉是在于张来冬,是否是强拿硬要进行辩诉。
本来应该是质问他的,但是通过白安的这几个问题,他反倒把问题重新抛给了检方。
这个问题本来就是模糊性的。
谁占据主动权那么谁就拥有话语权。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显然,他占据一定的主动权。
检方辩诉输了,张来冬改判,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如果说辩诉赢了.…嗯,检方赢是不可能赢的!
莫晓在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这.…这是直接给他扣帽子了?
并且还把问题抛给他了?
这.…
扣大帽子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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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