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最后的使命(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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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法医使用的手套有两种,橡胶手套和乳胶手套,但按照现在的情况适合使用柔软一点的乳胶手套,这种手套防刺穿能力强一点,我和唐丽琴把尸体从坑内提了上来,放到了边缘上,这种情况下验尸当然是不可能的,先不说这里的环境很差劲,设备也没有,我们现在可是在一个国际重犯的巢穴之内,稍微分心都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哪还有心情验尸。
只好把尸体挪动到某个地方藏匿起来先,但在挪动的时候,我们发现尸体的身上掉落下来了一块手镯,本来也不知道用来干嘛的,但我还是收起来了,然后我们继续前进,到时候我们能离开这里的话,这具尸体肯定会进入解剖室进行详细尸检的,就这样我们先继续往前走,经过一些管道和走廊,在这里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电子门,但看上面的凹槽上有个手镯形状的轨迹,我马上使用了手镯,门就打开了,原来那手镯是在这里使用的。
再次前进,我们已经来到了一处车间之中,地下工厂肯定是有车间的,这不奇怪,这种车间到处分布着不少的长方形铁柜子,看着它们表面的一处玻璃有杂质分布着,我拿起了放在旁边的一盘花直接砸了上去,其实我刚才是看到了里面有一把扳手了。
一开始唐丽琴还不知道我拿扳手做什么,但在我拿起那工具朝着左边一处铁门而去的时候,她就明白过来了,我们一起用力扭动了一下一处门锁,那东西咔嚓一声断开了两半,我一脚踢开了门,往前面不断深入,唐丽琴在背后跟着,一路上有许多强光打在我们的身上,害我们的眼睛一瞬间都睁不开,我们持枪步步深入,直到一处周围都分布着一些铁丝网的房间出现在眼前,我们立马止步!
这些铁丝网之上有不少电流经过的痕迹,密集而混乱,而且电流量应该很复杂,如果我们就这样冲过去,没准一会儿就会被电死,然后永远和那铁丝网连接在一起,其实这样挺麻烦的,因为我们眼前当时都没路了背后竟然又传来了轰隆轰隆的巨响,回头一看才发现好几个铁球竟然朝着我们滚动了过来!
本来周围都没有出口的,然而就在铁球滚来的时候,两边都突然裂开了一条缝隙,当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只能暂时分开了,不然我们彼此都得完蛋,接着我们往左右扑去,我选择了左边的通道,而唐丽琴来到了另一边,接着那些铁球直接撞开了眼前的铁丝网,可同一时间我们背后的墙壁也合上了,不然我们还能从背后离开然后从那些铁丝网中走出去,看来是没有办法了,在墙壁关闭之后,我对着背后喊了几声:“唐丽琴!”
但那边没有回应,这墙壁的厚度挺吓人的,估计我就算喊破喉咙声音都不会传到她那边,那得了,又只能自己继续前进,我就是担心唐丽琴会有事,毕竟她即便有点手段,但始终都是女孩子,可我现在也没有办法去帮助她,看来只能这样了,为她祈祷了一句,我转身继续走,这一次我通过了一条楼梯就找到了往上的路,接着一直爬行,忽然听到有密集的脚步声朝着我这边而来,我担心是老船长的人,并没有轻举妄动,然而就在一分钟后,我发现外面传来了枪击的声音!
我故意探出脑袋看看外面的情况,发现不少的穿着刚才那种实验室工作服的人持枪跟我们警队的人在火拼,我立马就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了,看来警队的人在另一边找到了出路,已经进入到工厂内部了,看来我的机会也来了,我小心地弯着身子借助一些障碍物来到了那些罪犯的背后,随即抡起一把冲锋枪就往他们的背后射击,由于突然的背后袭击,他们的人被我击倒了几个,等到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前面的特警和武警已经扑出来把这些人制服了!
我们还在工厂的一处老总的办公室中,把一个老头揪了出来,然而在看到那老头的模样时,却然让我们感觉到咂舌,这家伙怎么跟刘光启一模一样,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或许这个人才是刘光启!
而我们之前在船上抓捕的那个人多半是替身了,任务圆满成功,之后我们在地下工厂的其他地方找到了唐丽琴,大伙儿也没事,我们从那里找到出路爬上来的时候,才发现武警们原来使用了地下通道,他们在附近的墙壁上用切割器打开了一条能进入地下工厂的通道,毕竟位置都确定了,只要知道大概的方位切开一堵墙壁对武警们不是难事。
这一次得到他们的帮助我们才成功地抓捕了刘光启,在把他的人送去公安局的时候,黄馨就已经调查出他的真正身份,原来此人还真是刘光启,而之前我们遇到的那个,虽然DNA吻合,但只是他的弟弟,那一切就解释清楚了,怪不得DNA是吻合的,兄弟之间这就解释清楚了,而且那个死掉的正是刘光启的孪生兄弟,刘光名。
审讯室内,刘光启却一点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做错了什么,我早就知道他会这样,但那工厂内找出了无数的教导别人犯罪的公式和方法,另外是一些视频和照片等等,甚至还有犯罪类型的书籍之类,更加重要的是,一些犯罪的手法跟之前我们遇到的一些罪犯使用的一模一样,经过笔迹鉴定,跟刘光启书写的是一模一样的。
这很明显,之前一些罪犯都跟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回刘光启就算想抵赖也赖不掉了,然而他还是跟我们说:“我即便有教育他们犯罪的意思,可最终动手的还是他们呀,我这最多就是教唆杀人而已,跟谋杀是两回事的。”
这家伙明显是在弃卒保帅,我解释道:“《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听到我的说法,刘光启也只能低头认罪……我看着他萎靡的样子,内心感觉特别兴奋,就这样我们完成了最后的使命……
惩罪者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