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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hapter 3

作品:《 栌城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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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人语气平静,仿佛说的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却让保安一时愣住。

“啊?”

佣人耸耸肩,她之所以这么淡定,是因为早在十分钟之前已经震惊过了。

本来只是过来收太太和雅博少爷的咖啡杯,当时太太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而她的咖啡还剩一大半。

佣人伺候这位年轻的小太太已经整三年,知道太太不喜这么苦的咖啡,是为了不睡觉,才特意吩咐不要甜咖啡。

果然没喝完。

雅博少爷见佣人来收咖啡,说了句辛苦。

男人语气亲善,无论对谁,望向人时眼里总含着温和的情绪。

“请问您还需要咖啡吗?”佣人主动问道,“咖啡还合您口味吗?我看太太的咖啡都没怎么喝。”

“谢谢,不用了。”

雅博少爷冲她微微笑了笑,然后端起那杯已经冷掉的咖啡,仰头,直接就着太太的咖啡杯喝掉了那大半杯的咖啡。

冷掉的苦咖啡,他咽得很干脆,佣人甚至没反应过来。

“……”雅博少爷这是?

少爷对此似乎毫无察觉,佣人的震惊不止于此,下一秒,他轻柔地将睡着的太太从椅子上抱起。

太太最近因为丈夫去世的缘故,整个人消瘦了很多,身形单薄,很轻松被男人平稳抱起,且她自己察觉不到半点。

佣人下意识后退了两步,眼中惊诧,但又什么话都没说。

雅博少爷说:“太太睡了,我先送她回后面的房间休息,后半夜我一个人守就行了。”

佣人愣愣地点头。

“好、好的。”

雅博少爷信守承诺,送完太太回房后,没有待太久,很快回到灵堂,继续为父亲守灵。

他继承了他父亲几分的混血面孔,深邃、英俊、不但出挑、也更年轻,沉重的黑色西装将他的漂亮的五官衬得如玉一般,镜片压住他暗沉的瞳眸。

这都得仰仗母亲从小对他的绅士教育,大太太祖籍江南,性格温婉至极,比起丈夫的鹰派教育,更像是温和的鸽派。

只可惜命不好,人在卧床,黎一明却从歌厅里带回来个女人,甚至给了二姨太的身份。

二姨太在一夫一妻的社会中并不受法律肯定,但对权贵来说这根本算不了什么。

大太太死后,二姨太成为正室,二姨太车祸去世后,现在的小太太又出现了。

接连两位太太早逝,有传闻这位黎氏的掌权人克妻,可一个男人钱权在手,多的是人不怕死,前赴后继。

荒唐的是,这位小太太甚至比雅博少爷还要小上几岁。

也因而八卦新闻才会那样乱写,以博人眼球。

佣人叹气,庆幸还好自己家那个没钱没势,就算想养小老婆也没那个本事,更别说像太太这样年轻貌美的。

-

方咛醒来时,夜已过去。

她揉着太阳穴懊悔自己不该留下那杯咖啡,居然连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都已经想不起。

倒不是觉得对不起亡夫,而是担心就这样在灵位前睡过去,黎雅博会不会有意见。

他会不会觉得她作势虚伪,白天为丈夫哭得像只兔子,一到晚上却连夜都熬不住?

……

不应该嫌咖啡苦就不喝的。

匆匆洗了个脸,又换了身衣服,方咛被佣人领去饭厅用早餐。

大少爷和小少爷早已在餐桌入座,黎雅学张嘴想叫她,瞥了眼主座的大哥后又缄了口,只冲她招了招手。

方咛在黎雅学身边坐下,一边等待佣人为她铺好餐布,一边用余光轻瞥黎雅博。

好在他没有提昨晚的事。

男人正一手拿着平板,另只手握着银叉将香肠送入嘴中眼睫轻垂,神态闲适。

如果将平板换成报纸或者书,跟黎一明没两样。

这是个纸媒没落的时代,黎一明时常会惋惜地感叹,阅读最质朴的乐趣在于翻动纸张,只可惜这种乐趣逐渐被科技取代。

这几年报社和杂志社倒闭了一家又一家,方咛问过他,既然这么惋惜,为何不投资一把,他财力雄厚,那点钱不过洒洒水。

黎一明坦诚地说:“我是商人,即使再喜欢一件东西,如果它不能给我带来价值,那就没有投资的必要。”

他的语气淡然,毫不掩饰地承认自己作为商人的本性,在听到这个回答后,方咛有些矫情地问道:“那我呢?”

我能给你带来什么价值呢?值得你在我身上投资。

可能对于黎一明来说,他给她的不过凤毛麟角,但对她来说,却已经是一辈子也不可能够到的物质条件。

“你啊,”黎一明冲她轻笑,“到我这个年纪,情绪价值比什么都重要,而你就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

这句话在当时的方咛听来,无比浪漫。

可现在仔细想那句话的含义,不过是她作为年轻女孩儿,为他日渐苍老的年纪带来一丝鲜活,让他忘却追不过时间的无奈,所以他才相应地满足她的物质和生活。

这种关系真的很像是“宠物”与“主人”。

就像黎雅博说的那样,他喜欢养狗,而他的父亲喜欢养她。

人人都知道人人平等,而人人也都知道,在绝对的阶级和物质差异下,平等就是个笑话。

现在黎一明死了,她难过悲痛,但这到底是因为黎一明是她的丈夫,还是因为黎一明是她的“主人”?

“我脸上有东西?”

低沉的语气里夹杂着打趣,方咛回神,这才发现自己在回忆黎一明的时候,居然是看着黎雅博的。

“没有,”方咛不知道该用什么借口去解释,只能老实说,“我就是看着你,突然想到你爸爸了。”

用餐的手一顿,黎雅博眼神平静,没有波澜地望了她几秒,然后问道:“是吗?想到他什么了?”

“没什么,”方咛随口说,“只是想到你爸爸也喜欢吃这种曼城香肠。”

她勾了勾嘴角:“或许是父子间的遗传?都喜欢同一种食物?”

黎雅博微挑眉,笑容温和。

“有可能。”

气氛和谐异常,餐桌上的三人用餐姿态优雅,手中银具只发出极轻微不可避免的响声,安静用餐的黎雅学看看大哥,又看看方咛。

他能想到在大哥回来后,方咛应该不用再那样整天被氏族亲戚们烦扰,却想不到大哥和方咛间会相处得这么……和平。

方咛刚嫁进来时,黎雅学还小,给她使过不少绊子,她从不抱怨,也从不找父亲说道。

人最恨一拳打在棉花上,不痛不痒,十岁的小男孩恼怒非常,将人生这十年里所学到的、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话说出了口,试图达到羞辱她的目的。

而她听了,也只是柔声说。

“雅学,我从来没想过当你的妈妈。”

下一秒,她又说:“而且我还这么年轻,你叫我妈妈,还把我叫老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嫁给我daddy?”

黎雅学的语气里带着稚嫩却直白的怀疑:“你这么年轻,你比我大哥还要小。”

“是为了钱吧?因为我daddy很有钱。”

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不然她那么年轻,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年纪甚至可以当她父亲的老男人?

“如果我说不是,你信吗?”方咛轻声说。

“不信。”

当时的黎雅学是这样回答的,但到现在,他亲眼看见了方咛在爸爸死后的这段时间是怎么一分一秒熬过来的。

但是大哥又不知道,他和方咛根本没有接触过。

正困惑着,大哥的平板突兀地来了一段视频邀请。

一阵狗叫从平板里传出来。

黎雅博看着平板,眼带笑意:“bob,散完步回来了?”

bob是黎雅博的宠物狗。

不用看平板,也能从bob欢乐的叫声中感受到它的兴奋。

负责照顾狗的佣人有些气喘地夸赞bob真是太有活力了,他已经牵它绕着宅子的后山跑了好几圈,它还是意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