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所谓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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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看着不像是人啊!”
西默观望着眼前形成的战士,他的身材高大而修长,身上穿着坚固的铁甲,一手持锋利的长矛,而另一只手上则提着一个沉重厚实的盾牌,西默目测了一下,那面纯金属的盾牌可能有足足八十公斤重,在前世这可比整套全身板甲都重,拿去给装甲车挂上都不嫌薄。不过在这个魔幻世界,这倒也只能算是基层的单兵防御装备。
但是显然,西默所说的不是人,可不是对他那厚重装甲的感叹。而是生理上的明确分类。只见在那带着覆面头盔,看不清面容的头颅上,一对刻满亵渎符文的羊角生长而出,如果说这还可能是特制头盔的话,那他本该是正常脚掌的地方,却是一双蹄子——靴子可达不成这个效果。
透过头盔上的孔洞,西默也能看到那山羊恶魔般的昏黄横瞳。因此,这个士兵,绝不是人类。
“小家伙,眼光不错嘛,他和你一样,确实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人类,他是一名厄刹帝国的克里夫角族士兵。经历了三次魔核异化,来自我的记忆之中,作为你现在的对手,倒也算不错。”莎莎莉卡嘿嘿笑着,迅速将这附近编织为了一片大概有一百平方米的圆形角斗场,而她自己则是跑到了角斗场之上的主持台上去。而做完这些后,那士兵也好像活了一般,将手中的长矛指向了西默。
“(克里夫语)!”念着西默不明白的语言,士兵摆出了作战的姿势。不过,他似乎完全忽略了莎莎莉卡的存在。
望着这么一位生蹄长角的克里夫士兵,西默苦笑一声:“和我一样,那这么说,他也是一个魔族了?”
魔族,谈到艾欧大陆的历史上,便离不开它们,他们在各个文明的视角里基本都扮演着近似蛮荒野兽的角色,是危险而要被清扫的对象。而当魔族聚集成群时,无论是哪一位国王都不会忽视他们带来的灾难。然而也有少数时候,魔族也会建立自己的国度,并向周围施加难以想象的影响。例如三百年前横跨大陆的厄刹帝国与圣历五~六世纪,称霸翡翠河流域的克里夫帝国。
如果要究其根本,所谓的魔族便是指那些在高魔素环境下发生变异并且这些变异逐渐稳定而形成的人类新种群。这种现象似乎在泛人类物种身上普遍存在,木精灵、月精灵、暗精灵等精灵亚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凡精灵受到魔素与神明改变后的亚种,而哥布林则是源自欧克蛮人或者说獠戎的变异,就连沉稳的矮人也会在地理与魔素的干扰下,分化出了数个分支。
然而在所有魔素导致的泛人类新种群中,诞生自人类的魔族是种类最为繁杂,也是突变方向最多的。有一些魔族甚至完全看不出人类乃至灵长类生物的特征——它们往往都是多次受到魔素干扰的产物。
如果用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魔族显然是一个形态分类法下的并系群垃圾桶,无论他们过去属于哪个民族,又与哪个文化比较接近,当他们因为遍布全球的魔素环流而发生异变时,他们就已经成为了魔族。
虽然外貌差距很大,但毕竟同出一源,因此大部分魔族与人类近乎不存在生殖隔离。但这并不意味着魔族能和正常人和平共处,特殊的生理结构带来了独特的文化,而在魔素环流带来的粗暴变异也从未考虑过平衡,魔族普遍缺乏同理心,存在各种先天性的心理疾病......或者说他们并不是那么适应社会生活。而又由于魔素狂暴之地往往蛮荒无比,生物,地理,文化三重影响让几乎每一个魔族都是潜在或直接的暴力分子。
而这,也构成了大部分魔族虽然可以在小规模冲突或是个人上,凭借魔素变异带来的优势取得一定成就,然而一旦群体扩大,血腥的内战便不可避免的
而克里夫角族,则是魔族中相对另类的存在,虽然先天好斗狂暴、冷漠无情,但同时铁一样的纪律同样却铭刻在了他们的血液中。而这种军队般的组织力,也让这个种族能做到其他魔族所做不到的事情——克里夫帝国的开国皇帝曾经率军击破巨龙之国,一统翡翠河流域,鲸吞了拜兰帝国西部的九成领地,甚至俘虏了当时的拜兰女皇。
虽然最后克里夫帝国依然被拜兰所灭,但他们的种群也依然顽强地在西陆与北域生存着,就连数百年后的厄刹帝国,也是选取了这一种族作为帝国军队的主体,其威震西陆东南的强悍可见一斑。
而在西默面前所形成的,正是一位三百年前厄刹军队中最常见的克里夫士兵。
而为什么西默说自己也是魔族,这就要追溯到西默的梦境了。至今他还清晰地记得,自己当时靠着吸食母亲遗留给自己的血液,至少度过了数天数夜的河上漂流。而在确认了那梦境的过去就是事实的时候,西默就不禁怀疑起了自己的种族来。
毕竟哪有孩子能靠吸血活三天的?连蚊子都没这么能吸,花蚊子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