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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炼金三元素

作品:《 谁说我是恶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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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001的外形如同一条干枯的树枝,其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螺旋状花纹,它属于四柱之一‘征服’的食指部分,具有七个指节,无论是爆炸、液压还是切割都无法损伤它分毫,常态下TS·001会不断向周围施加向‘下’的力,最大值可达700MPa,唯三能限制它的就是水银、硫磺与超低温。”姜铃说。

“他们平时将TS·001封存于仅仅比绝对零度高0.5纳开尔文温度的罐子内,在这种温度下,分子的运动将变得无比缓慢,事先注入的水银都会被凝固,而后从指节的缝隙下满溢出来,一切生物都会被低温杀死……但只能让TS·001陷入沉睡。”

“后来呢?”

戈恩斯打断了姜铃做介绍的势头。

“两年后TS·001被运走了,可能运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继续被人做着实验……但不论怎样,它给茨诺尼亚教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您能在这篇文章里看到他对于遗骸的一些猜想。”

姜铃抽出底下的几张纸将它们摆好。

“他认为水银和硫磺能限制遗骸,是因为它们具有神性。”

“神性?”

“是的,您应该知道很久以前有一个被称为‘中世纪’的时代,那时代诞生了名为炼金术的学科,炼金术中有神圣三种元素,分别是硫磺、水银和盐,于是茨诺尼亚教授将它们做了联想,它认为既然硫磺和水银对恶魔有用,那盐分应该也能中止恶魔或其遗骸的活性,但不能是普通的盐,它必须来自于死海……请您别觉得我啰嗦,茨诺尼亚教授的一些猜想和他的死因或许是有关系的。”

闻言,戈恩斯没有再表现出想让姜铃直入主题的态度来,他轻轻点了下头,同时努力使心情平复,示意姜铃继续。

她瞥见戈恩斯没有不耐烦的神情后,才松了口气,接着解释道:

“您应该也看过《圣经》,它以前是两个教会的共同经典,古希伯来文中它是:kethubhim,意为“文章”,绝大多数的神学院如今还保留着有关它的课程,在旧约的创世纪篇章里,它提到了‘盐’。”

“我有看过它。”

戈恩斯知道圣经,应该说没有多少人不知道它,即使在现如今这个毋母教会为主流信仰的时代,它仍然能在人们心中占有一席之地,有的神学院保留它是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其信仰者,而有的只是单纯将它视作异端学说拿来进行批判。

但无可否认的是,圣经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以及文学价值。

在那个恶魔还没横行的年代中,戈恩斯所上的学校里就有相应的课程,为了学分他去听过几节课。

姜铃所说和盐有关的部分应当是出自《旧约:创世纪20:毁灭所多玛蛾摩拉24》。

【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那里,降于所多玛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包括城里所有的居民,地上生长的都毁灭了,罗得的妻子在后边回头一看,就变成了一根盐柱。】

“所多玛城位于亚拉巴海,也就是死海的南端,几百年前它被当地人叫作‘阿兹多玛’,在它底下是一个150尺厚的盐层,人们在其上发现了泥灰土与硫磺的混合层,更早的时间段里,阿兹多玛真的发生过一次爆炸,所记载的文献里写到:火红的盐与硫磺喷射到天上,又降了下来,将城市毁灭。”

对此戈恩斯并没有多少意外,这些历史知识他还是知道的,历史与神话有高度重合他也不觉得奇怪,毕竟任何一个国家的传说和神话都离不开当地的环境现实,圣经亦然,它本就是人们参考现实后所编写出来的产物。

但戈恩斯也知道死海是地质学上所谓的板块分裂处,这种板块分裂的痕迹大约是数百万年前形成的,远比耶和华降下神罚的时间要早,而且那儿的强地震活动在一万年前就结束了……

这也导致之前有一段时间地质学家和信仰圣经的教徒们吵得不可开交。

可姜铃显然是没有考虑到这一点的,她全心全意投入到了茨诺尼亚教授的手记中,滔滔汩汩地一边用手指按着上面的一行字,一边读道:

“茨诺尼亚教授认为只有这种火红的‘盐’才是有效的,它代表了神明的力量与意志……但可惜的是他想到这一点的时候阿兹多玛山已经被毁了,天启四柱之一的‘毁灭’和空间恶魔同时于死海降临,它们让阿兹多玛山与死海燃起了大火,并使其沉入了地底之下,即使如此火焰仍然没有熄灭……”

“所以说茨诺尼亚教授是个喜欢把神话代入到现实里来的人……他真的觉得那有用。”

戈恩斯抓住了重点,他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才会让一位教授觉得神话其实是真实的,但显然他有自己的理由,茨诺尼亚教授至今也未被大学除名足以证明他不是疯子、更不是滥竽充数的家伙,那种‘原因’对他而言无比有力。

可若是他这种猜想有一丝是属实的,那为何人们从没听监管局提起过?

姜铃对戈恩斯的上一句话表达了赞同,她点点头,继续说:

“因此您能看到他的账单里有相当多一部分是出行旅游的费用,茨诺尼亚教授有几次的经费申请都被驳回了,大学认为他的理论只是空想,没有任何实验数据能支持他的说法,它没有实际用途,所以茨诺尼亚教授只能自费进行研究,三个月前,他向YCIB提交了出城申请,目的地是死海。”

“他去了?”

戈恩斯一愣,心想这位教授的执行力还真是不一般,这股执拗劲放在哪儿都让人不可忽视,可死海距离耶伦城太远了,远不是几百公里就能衡量的。

下一刻,像是解答了戈恩斯的疑问,姜铃也跟着摇摇头道:

“申请被驳回了,理由是茨诺尼亚教授患有心脏病和癌症,极差的身体情况已经不支持他再远游了,若是他执意这么做,很可能这位老人会死在车上。”

“那是三个月以前的事……?”

戈恩斯想起了什么,他拿出了那部店长给他准备的手机,打开后调出了有关茨诺尼亚教授的文件,而姜铃很懂事的没有再做声了,她只希望戈恩斯先生能注意到茨诺尼亚于五个月以前访问了格雷沙姆学院,那是他最后一次走到离家那么远的地方。

有一种执念在支撑着他做这件事,不管这份执念是什么,姜铃都从中感受到了一种极端的狂热和孜孜不倦。

它让一个近百岁的老人,在时隔几千个日夜后仍被其吸引,犹如终生都生活在黑暗里的蛾子第一次看见了火,于是奋不顾身地追了过去,它愿意燃烧一切,只为了拥抱那团致命的光和热。

但很快,戈恩斯的又一番话将她从这种思绪里拉了出来。

“一个月之前,茨诺尼亚去了樱花馆。”

“是的,我知道……”

姜铃的语气为之一顿,像是看到那只蛾子在接近火光的瞬间发现不远处就是一片花丛,里面花枝招展的母蛾子在对他招手,于是蛾子立马调头直奔向花丛而去。

什么光和热都是笑话,左拥右抱的温柔乡才是每个蛾子最终的归宿!

“银枫区西42街总店,他到达的时间是21时15分,当晚店里来了批新人,樱花馆取‘新’和‘冬末既是春初’之意,将当晚的风格定为了‘迎春’,花魁弥象太夫亲自到场助阵,那一夜的营收额高达一亿三千万新币,茨诺尼亚教授掷出的钱只相当于是一个小水花。”

“对于花魁来说可能是小水花吧,对于其他人来说无异于大浪了。”

戈恩斯很清楚一个花魁能带来多大的收益,那一亿多的金额估计有一大半都是客人们冲着花魁的名号过去捧场豪掷的,新人有个零头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