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壮志凌云乌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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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一边看完全过程的谢正元不禁笑了起来。
乌蝇有些挂不住脸,无地自容了一阵,但是他看到谢正元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两人相视而笑。
插曲过后,两人的关系仿佛被拉近许多,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也能开了,随意闲聊起来。
渐渐日落西山,谢正元感觉不妙,拍拍屁股站了起来,说道:
“我有些事,就不和你喝晚茶了……你这几天都在这里卖鱼蛋是吗?”
乌蝇坐在阶梯上,点了点头道:
“托尼被恩人你吓唬过,短时间内他不会来的。”
他很有分寸,一字不提让谢正元帮他。
当然,乌蝇作为男人的尊严也不允许他这么做。
谢正元若有所思道:
“行,我这几天都会来湾仔区办事,早上我就来这里买上几只鱼蛋,记得煮熟点啊!”
“好说好说!”
……
谢正元为什么这么急着回家去,因为天要黑了,天一黑,【黑夜的青睐】就有可能被触发,然后自己摊上事。
昨天救出乌蝇是件小事,但如果是英叔让他去的那种诡宅呢?他是不是会牵扯到地狱的魔鬼?
谢正元乘坐双层巴士,终于赶在太阳落山前回到警局。
他走上二楼,找雷洛汇报工作。
办公室里只有雷洛一个人,他背着手,背着身站在窗户前,眺望着窗外的夜景,不知在想些什么?
谢正元尽可能的小声推开房门,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是雷洛依然知道是他回来了,悠然道:
“怎么样?那些混艺术圈的没有为难你吧?”
他知道谢正元有怨,所以继续道:
“拿着这个。”
他丢给谢正元一只玉盒。
谢正元接过来,打开盒盖,定睛一看。
盒底铺着一层帛,上面躺着一只羽毛笔。
这只笔是几百年前,牧羊国流行的羽毛笔,很多文人雅士喜欢用它来撰写文章。
但这只羽毛笔与众不同,它的羽毛色泽黑黯,上面还沾染着不知名生物的暗金色血迹。
谢正元仅仅是握着这支笔,浑身的源质就缓缓地流向它。
与此同时,耳边传来乌鸦凄厉的惨叫,就像一把把钢针扎在耳膜!
但那金色血液仿佛镀上一层光泽,微微发亮,乌鸦的惨叫声急剧变小!虽然还有一点,但谢正元能靠自己的意志力扛过去!
他松开笔,将玉盒盒上,疑惑问道:
“洛哥,这是?”
雷洛头也不回道:
“此物名为‘偷书贼’。我的个人藏品,丙级封印物,编号482。这是这次任务的报酬之一。副作用很小,握着笔会感到持续的鸦叫,但你的意志足以克服。至于作用嘛,我想你会非常满意。”
他卖了个关子,谢正元也很识趣地递出梯子,问道:
“洛哥,怎么说?”
雷洛很满意,悠然道:
“握紧这支笔,可以辅助你阅读书籍,比如,《伏尼契手稿》!”
真的是,很大的惊喜!
谢正元难以抑制地流露出一丝喜意。
雷洛略有深意地说到:
“这次的任务很重要,你一定要代表我雷洛,参与到宴会的策划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