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街的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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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一群人围在一起。
“又死了一个。”
“这得到什么时候?”
“无差别杀人,不会下一个就是我吧!”
警车呼啸而来,四位民警下来驱散了人群拉起黄色的警戒线,其中一位看见了单锋还没离去,呵斥道:“有什么好看的,跟你有关系吗?”
便向单锋挥了挥手,示意快点。
单锋不但不理睬还向前更加靠近,并把手伸进衣兜。
“越说你还越来劲是吧,想进去坐几天?”
单锋已将证件塞进那民警的衣兜中,民警还没反应过来,待拿出来一看,那变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
再看向单锋,那挥动单手的动作和刚才他自己的一模一样,顿时脸上一烫。
但他不在乎,冲那边三个正在忙的警员高呼:“长官到!”
三人转头,便只看见单锋,三人冲单锋敬了个礼,单锋也一一回礼,三人让开道路供单锋来到尸体边。
死者付如海,福来超市店主。说是超市只不过是一家便利店而已。据日击者称,付如海从超市中出来,倒地,再看时已死亡。
单锋翻动着尸体,无血,无伤,又捏了捏脖子处,转身问那套着白大褂的民警:“死因?”
“脊椎断裂。”
“时间呢?”
“十分钟前”
“清理一下,收工。这事交给我,你们去通知家属,理由什么的,问你们上司就行了。”单锋从那位民警手中接过证件转身走开。
“咦呀!这破事好像把什么给招来了。”
那是一个衣衫褴儿的乞丐,年纪莫约十多岁,坐在某栋楼房天台的栏杆上,双脚在栏杆外晃着,脚下便是十多米高的空气,手中捏着残破的布娃娃,高空的微风将那多年不剪遮住眼睛的长发吹起,那张年轻的脸竟是有几分英气。
孩子在高楼看着单锋走远,从栏杆上翻了下去,轻盈的落在空调外机上,拉开那最近的玻璃窗翻进屋子取走地上的一根头发丝又翻了出去。
男孩回到了他的地盘,那是一个堆满纸盒子的地方,阴暗又潮湿的小巷子里,巷子的地面坑坑洼洼积水污黑。
男孩用几块红砖将木板垫高,再在上面放上了一个冰箱的包装箱,那种硬纸板箱子,在箱子的上面有一层蓝色的塑料布,用来防雨的,在箱子里面,有几件破衣服充当的床垫和被子,旁边还有一个烂苹果,准备等饿了再吃的,那是他今天早上刚收获的。
男孩身上肋骨清晰可数,这条巷子在两房子之间,一般很少会有人来这,甚至路过这里,男孩回到了这里,看见了那个红苹果,咽了咽口水,但还是没有去吃掉它,那是明天的早饭,不定时会有人给他送一点吃的,这种可以说成是“养父”。
男孩可以去偷东西吃,毕竟有这么好的身手,但他并没有,将那上面印有几个齿轮的盒子移开,男孩把布娃娃放在了那里那根头发被男孩捆在了布娃娃的手上并精心地打了一个蝴蝶结。
“喂喂!庄奇你小子又给老子跑哪去潇洒了?”如拖拉机般的吼声从远方传来,同时还有易拉罐的“哐当”声。
男人从这处将那易拉罐踢出砸中了男孩的头或者是庄奇的肚子,并没有躲闪的意思,庄奇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不敢发声,那是他的养父易忠仁,这个名字和他所建立起来的形象极其不合。
易忠仁用大手罩住庄奇的头使劲挣捏,弄得庄奇左摇右晃,庄奇免强稳住身子,那张大手才肯拿开,因为他看见了那个苹果,“有好东西不让老子尝尝还偷着腋着,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白眼狼?”
易忠仁将庄奇扒开,倒在了那不知积赞了多久的臭水中。
庄奇爬起来,拧了拧衣服上的水并拍了拍衣服,又接着保持着低头的姿势面向易忠仁。
易忠仁拿起苹果,咬了一口:“呸呸!”
将苹果砸烂在污水里:“你小子想害死我?”
走上前去抬手一巴扇在了庄奇的脸上,庄奇的长头发遮住了那清晰的巴掌印。
男人从兜里掏出二十块钱:“先给我买一包烟,最近杀人案这么多,弄得我都不敢乱跑了。”
男人甩了甩被震麻的右手向巷子口走去,又停住,庄奇仍旧以低头的方式面对着他。
“我清楚那些烟的价格。”易忠仁回头说道,又看了庄奇一会:“废物!”便扭头走去。
庄奇将那二十元钱塞进兜中,看了看那满地的苹果渣,向小卖部走去。
不久后一双皮鞋踏入那湿滑的地面,这种鬼地方竟然被发现了,单锋拿起了那个盒子,来人正是单锋,从刚到时便发现了,楼顶的小孩并不是直视,而是用眼睛的余光看见,那个男孩坐在栏杆上晃着腿,一脸的轻松自在,原本以为是谁家的孩子看热闹爬高点,但单锋却发现很多处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那孩子给人的感觉和普通人不同,便过去让民警收工,自己也离开,但并不是真的走远,在远处绕了一个圈再又绕回来,栏杆上的孩子不见了,就在单锋想离开时,那男孩从窗户中矫健的翻了出来,这更加肯定了单锋的猜想,这男孩绝对有问题,单锋一路跟着男孩来到了这里,直到男孩养父出现才知这男孩叫庄奇,又等到男孩离开去买烟,才从别处进来。
单锋没有看盒子,将它放在一边,拿起那个布娃娃,手臂上缠着一根头发丝,布娃娃身上有很多补丁,用一些颜色相近的布和线缝起来的,用来缝补的布料材质不一,摸上去一会粗糙一会细滑。
将布娃娃放回原处,单锋找到了那扎在纸壳上的针,上面还穿着一根褐色的细线,将此地拍了一些照片便离开了。
随后,男孩跑回来手里捏着烟盒,烟没有开封,他不知道他养父的家在哪里,他也不想知道,他还记得以前说过的话:“不想再任人摆布,一心只做自己喜欢的事,即便遭到你们的追杀,也不曾悔恨。”
当时的他面对那群白袍子的人们,即便他衣衫褴裙,即便他穷途末路,但现在,也挺好的。
“臭小子回来了没有?买个东西这么慢?”又是那易忠仁的吼声,手中拿着啤酒从拐角处进来。
“回来了。”庄奇低声说道,并将烟用双手托住向前伸去。
易忠仁大踏步地走过来,拿了烟点燃吸了一口,将那白烟吐在庄可头上,庄奇并不高,一米六左右,而易忠仁却有一米八以上,庄奇还是那样低着头,保持给烟时的姿势,待易忠仁走后才转身向那纸箱走去,把那盒子放回原处,拿起布娃娃,坐在了那里手中捏着布娃娃的脸,英名奇妙地笑了……
庄奇有时很想杀了这个养父,但这几年他能活下来,也都是因为易忠仁,易忠仁虽会暴力的揍他,有的时候甚至打断个手骨骨折什么的,但庄奇貌似会一点医术,大多数伤都能自己治疗,有一些却不能。
易忠仁一周中总会有那么三、四天中会带那么一点吃的来。庄奇靠这些活到现在,不然或许在二十年前就进了地府。
对,二十年前!庄奇从理论上说,并不能算作人,他是一个异类,不应该存在于人间的,他可以像踩死一只蚂蚁一般轻而易举的杀死易忠仁,但现在却只能像尊敬君主一般尊敬易忠仁。
而易忠仁并不是那高高在上的君主,他只是一个普通男人,一个并没有权力又没有金钱的男人,庄奇曾说过做自己喜欢的事,现在他满足了,这或许就是他喜欢的事,如同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在世界上,或许在以前他是何等的光荣;但今天他只愿待在这如猪圈一般的地方,钻进简陋的纸箱抱着布娃娃,看着雨滴落在脚尖前,溅起的水花淋湿了前方的纸壳,或许这才是最美好的事。
又是那熟悉的场景,“嗒嗒”声越来越近,大片大片的水花溅起,洒在那皮鞋上,顺着皮鞋弯曲的径迹滑落,直到那双皮鞋停在庄可的眼前,庄可把放在膝盖上的脑袋抬起,对上了那双精明的眼神。
单锋伸出手:“看来你早就知道我来过。”
庄奇搭上了那只手,单锋将他从纸箱中拉出,庄可抬起了头对单锋笑着说:“对!”
单锋看向纸箱中的盒子:“因为那个盒子?还是因为你手中的娃娃?”
“因为你这个人!”庄奇还是那样笑着,将嘴裂得很大,单锋将兜中的左手拿出,手中有一包饼干。